“老板,你這款農藥的外包裝是怎么一回事,與正常的外包裝好像有點不一樣……”近日,面對執法人員的質詢,達川區管村鎮九嶺社區公路街一農藥經營部陳姓老板神色慌張,前言不搭后語,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當日,達川區市場監管局會同達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組成“春雷行動2023”農資產品抽樣檢查組走進達川區管村鎮九嶺社區,對位于該社區公路街的一農藥經營部實施化肥抽檢,在選取樣品時發現,該商戶門市上的200袋噁毒靈農藥中的100袋外包裝上加貼了“油菜、水稻、玉米小麥專用,除根防病和補硼補鋅,25-8-12(CI)”字樣的標簽,與其產品本身的外包裝上標識明顯不符。

“在農藥外包裝上加貼標簽,是我為擴大銷量自己在廣告公司設計制作的,標簽用語也是自己為迎合消費者的需求而隨意撰寫的,剛加貼好還未來得及銷售,就被你們查獲了。”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店老板最終道出了加貼標簽的用意何在。
該店店主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8條第2款的規定,執法人員將加貼標簽的產品就地查封,并按照相關程序予以立案調查。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此提醒各位商家和廣大農民朋友,擅自擴大產品使用范圍,在外包裝上加貼標簽的行為屬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一種方式,在購買農資產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細甄別,遇有上述違法行為時應立即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或投訴。
同時告誡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不得隨意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牟取利益。下一步,達川區市場監管局將全力維護公平有序的農資市場競爭秩序,強化農資廣告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農資產品虛假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農民朋友的合法權益。來源:達川區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