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2-4-16 |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農藥管理工作會議和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農藥管理條例》修訂出臺為契機,建立健全農藥監管法制體系,以規范農藥生產經營主體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農藥監管和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為重點,進一步凈化農藥市場,完善監管機制,提高農藥產品質量水平,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湖南省近日出臺舉措,決定開展“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活動以“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為目標,堅持推動當前和謀劃長遠相結合,進一步強化農藥市場監管、規范農藥登記程序、加強農藥使用培訓、健全農藥監管隊伍、深入普法宣傳、開展高毒農藥專項整治,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個百分點,農藥標簽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確保不發生因農藥殘留而引發的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確保不發生因農藥使用事故引發的群體事件。 一是加強農藥質量監督管理,突出監管重點。 一要突出重點產品:甲胺磷、特丁硫磷等禁用高毒有機磷農藥,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農藥,以及三氯殺螨醇、百草枯、多菌靈、毒死蜱等風險較大的農藥; 二要突出重點單位:農藥連鎖經營企業、農藥批發市場、統防統治專業化組織、鄉村農藥經銷門店、往年監督抽查中涉嫌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企業,蔬菜、水果、茶葉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三要突出重點區域:蔬菜生產優勢區域重點、園藝作物標準園所在市、縣。強化檢打聯動。通過建立部省市縣農藥監管網絡平臺,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制售假劣農藥違法行為或群眾舉報的制假售假線索,快速反應、及時查處。組織力量集中查處制售假劣農藥黑窩點,重大案情線索及時上報,對違法案件,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查處。 二是強化市場監管,整頓經營秩序。 一要在全面清理農藥經營單位的基礎上,深入開展農藥經營條件審查,對無證非法經營、涉嫌經營假劣農藥產品的,聯合工商部門進行依法取締;對于人員、倉儲、管理等達不到要求的農藥經營單位,督促其進行整改;加強對具有農藥經營資質單位的監管,幫助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購銷臺賬制度,做到規章制度上墻公示,進一步規范農藥經營行為。 二要加強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的監管,建立健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的各項具體要求,督促每個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戶設置高毒農藥存放專柜,并在專柜上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由專人負責銷售。實行實名購藥,建立銷售臺帳,掌握高毒農藥銷售流向,實現產品可追溯。 三要加強對農藥流動商販和物流企業的監管,堵塞禁用、限用高毒農藥和假冒偽劣農藥銷售渠道。強化誠信體系建設,引導農藥行業依法、誠信、規范經營,開展放心農藥經營單位創建活動,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三是強化監測預警。 繼續抓好蔬菜、水果、茶葉、稻谷等農產品質量例行監測工作。跟蹤農產品農藥殘留例行監測結果,排查農藥可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造成的隱患。對例行監測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點地區,對豆類、葉菜類等重點農產品,對毒死蜱、氧樂果、水胺硫磷等重點農藥,采取綜合治理措施,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四是加強宣傳培訓,提高法治水平。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頒布后,開展“農藥管理條例宣傳月”活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組織開展《條例》培訓活動,對基層農藥執法、生產和經營人員開展培訓。大力開展送科技下鄉服務,宣傳普及農藥禁限用規定、識假辨劣、科學選購、合理使用、依法維權等知識,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和綠色防控技術,提高病蟲害防治效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活動要求各地要加強領導,要將活動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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