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蔬菜生產怎樣正確使用農藥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2-7-5 |
一、對癥下藥 在充分了解農藥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基礎上,根據需要防治的病蟲害種類,使用合適的農藥類型或劑型。如殺蟲劑中的胃毒劑防治咀嚼式口器害蟲有效,但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蟲則無效;噻嗪酮(撲虱靈)防治白粉虱若蟲有特效,但防治蚜蟲則無效;辟蚜霧防治桃蚜有特效,但防治瓜蚜效果差;甲霜靈防治各種蔬菜霜霉病、早疫病、晚疫病等有效,但防治白粉病卻無效。 二、適期用藥 根據病蟲害的發生規律,嚴格掌握最佳防治時期,做到適時用藥。如在蔬菜播種或定植前,應采取棚室施藥消毒、土壤處理和藥劑拌種等措施;當蚜蟲、蛾類點片發生時采用局部施藥。 三、科學用藥 要注意交替輪換使用不同作用機制的農藥,防止病原菌或害蟲產生抗藥性,利于保持藥劑的防治效果和使用年限。在蔬菜生長前期以高效低毒的化學農藥和生物農藥混用或交替使用防治為主,生長后期以生物農藥防治為主。使用推廣低容量的噴霧法,并注意均勻噴施。 四、選擇正確噴藥部位 施藥時根據不同時期不同病蟲害的發生特點確定植株的重點施藥部位,進行針對性施藥。例如霜霉病的發生是由下部葉片開始向上發展的,早期防治霜霉病時把藥劑重點噴施在下部葉片上,可以減輕上部染病;蚜蟲、白粉虱等害蟲棲息在幼嫩葉片的背面,因此噴藥時必須噴均勻,噴頭向上,重點噴葉片背面。 五、合理混配藥劑 一般各中性農藥之間可以混用;中性農藥與酸性農藥可以混用;酸性農藥之間可以混用;堿性農藥不能隨便與其他農藥混用;微生物殺蟲劑(Bt等)不能同殺菌劑及內吸性強的農藥混用;混合農藥應隨混隨用。在使用混配有化學農藥的各種生物源農藥時,所混配的化學農藥只能是允許限定使用的化學農藥。 六、不隨意增加用藥量和噴藥次數 農藥安全使用準則和無公害蔬菜標準中規定了每種農藥在不同蔬菜作物上的用藥量、用藥次數、最大允許殘留量和安全間隔期,在無公害蔬菜生產中必須嚴格執行,要徹底改變隨意增加用藥量和噴藥次數,及多種農藥亂混亂配的不良習慣。蔬菜噴藥后一定要等農藥降解到無殘留時,方可采收上市。多次采摘的蔬菜,必須做到在采收后噴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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