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全國化肥產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現場會”上發布了2012年全國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復混肥料、磷肥兩類產品的抽查合格率分別為87.7%和94.3%,55家不合格企業代表被集體約談。
了解到,此次檢測中,質檢總局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寧夏、新疆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361家復混肥料企業生產的1394批次產品和287家磷肥企業生產的299批次產品進行了抽樣檢測,檢測的范圍主要包括三方面:區域聯動抽查、生產條件檢查和無證生產清查。調查發現,復混肥產品抽檢合格率為87.7%,磷肥產品抽檢合格率為94.3%。在被公布的不合格化肥企業名單中,“養分含量不夠、包裝標識不明、生產工藝不精、成品管理不當”成為了上榜企業的通病,甚至有一些企業公然制假售假,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
據了解,質檢總局已將本次抽查情況通報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已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魏傳忠與55家抽查結果嚴重不合格的的企業負責人集體約談,他對企業提出告誡:質檢總局將對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開展整改復查工作,對復查仍不合格的企業,將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依法進行撤(吊)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