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北京對經營者實行名錄管理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3-5-21 |
由北京市農業局印發的《北京市農藥經營者名錄管理暫行辦法》日前開始實施 ,《辦法》主要是依據《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相關條款規定,制定了本市農藥經營者名錄的管理辦法,規定了列入和退出名錄的條件,明確了制定和發布名錄的主體與要求。 辦法指出,農藥經營場所不得經營食品、食用農產品,要有進貨查驗手續,經營臺賬記錄等,銷售國家明令禁止使用農藥或銷售假藥情節嚴重,要退出名錄,并由工商行政許可部門取消經營執照。據悉,通過《北京市農藥經營者名錄管理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規范農藥經營者行為,維護農藥經營市場秩序,促進北京市農藥經營市場的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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