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協24日在廣州舉行常委會議,發布“農村環境污染治理調研報告”,并就農村環境污染治理開展專題議政。該報告顯示,廣東農藥化肥超量使用危及農產品安全且造成環境污染,其中農藥使用量為40.27公斤/公頃,是發達國家對應限值的5.75倍。
報告指出,廣東化肥施用強度高達852.4公斤/公頃,是發達國家警戒線的3.8倍,“超量的化肥、農藥流失到環境中,造成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空氣的污染”。
報告稱,大量未經無害化處理的禽畜糞便廢水直接排放到環境中,污染土壤、水源,已成為當前影響廣東水質量的重要因素。截止2011年底,廣東全省存欄5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共有1萬多家,已建成大中型沼氣池廢水治理系統的僅有2千多家,農村養殖業日產生廢水約240萬噸,其中六成多未經處理直接排放。
報告還指出,廣東對過量使用化肥農藥以及農業包裝物等導致的污染問題,目前還缺乏有效的應對措施。
據悉,為做好這次常委會議的專題議政工作,今年6至8月,廣東省政協調研組在聽取省直有關部門情況介紹的基礎上,赴汕尾、惠州、清遠、肇慶等地農村開展專題調研。
調研組認為,隨著工業化與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工業向農村轉移,化肥、農藥、農膜等過量頻繁使用,小城鎮聚居人口快速增長,農村污染源點多面廣,加上長期以來“重城市輕農村、重發展輕保護”導致的歷史欠債太多,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地區面臨著“保護中發展”和“發展中保護”的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