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癥下藥。根據病蟲害發生種類及危害特點,選用農藥類型,并按照農藥使用方法不隨意加大用藥量。
2.適期用藥。根據病蟲害的發生規律,掌握最佳防治時期適時用藥。對病害應在發病初期進行防治,控制其發病中心,防止病害蔓延發展;對蟲害應做到“治早、治小、治了”,選擇在害蟲低齡幼蟲期適時用藥防治。不同的農藥具有不同的性能,生物農藥作用較慢,應比化學農藥提前2~3天使用。
3.科學用藥。注意交替輪換使用不同作用機制的農藥,防止長期單一使用同一種農藥,使害蟲或病菌產生抗藥性。蔬菜生長前期可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與生物農藥混用或交替使用,生長后期應以生物農藥為主。推廣使用農藥低容量噴霧法,注意均勻周到噴施。
4.選擇正確噴藥點或部位。施藥時根據不同時期不同病蟲害的發生特點,確定植株不同部位為靶標進行針對性施藥。如霜霉病的發生是由下邊葉片開始向上發展的,早期防治應在下部葉片,可以減輕上部葉片染病;蚜蟲、白粉虱等害蟲以棲息在幼嫩葉片背面為主,因此噴藥時必須均勻,噴頭向上,重點噴濕葉片背面,以達到及時控制病蟲害發生危害。
5.合理混配藥劑。采用混合用藥方法,達到一次施藥控制多種病蟲危害的目的。但農藥混配要以保持原有效成分或有增效作用,不增加對人畜有毒性并具有良好的物理融合性為前提。一般中性農藥之間可以混用;中性農藥與酸性農藥可以混用;酸性農藥之間可以混用;堿性農藥不能隨便與其他農藥混用;混合農藥應隨配隨用,以免降低藥效。
6.要嚴格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