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肥料登記的著眼點更多關注于與農產品和耕地質量安全、產品使用效果評價方面。這些產品多具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等特點,顯示出農業投入品發展的新趨勢。目前標準化管理日趨規范,以水溶肥料登記為例,現已形成《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1107-2010、《中量元素水溶肥料》NY2266-201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1428-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1429-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NY1106-2010等5個產品標準,以及11個相關的檢驗方法和有毒有害限量要求標準。
去年12月28日,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肥料登記管理辦公室主任劉紅芳在北京舉辦的新型肥料應用與推廣聯盟首屆高峰論壇上,簡要介紹了近年我國肥料登記管理情況。她說:“截至2013年11月底,直接審批的水溶肥料產品有效登記證5200多個,評審審批的產品有效登記證260多個。此外,農業用硝酸銨鈣和農業用改性硝酸銨、緩釋肥料、肥料增效劑等也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標準。”
農業用硝酸銨鈣和農業用改性硝酸銨的登記管理
2011年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明確了對硝酸銨鈣、改性硝酸銨的定義和指標體系的規定,并于2012年出臺了《農業用硝酸銨鈣》NY2269-2012和《農業用改性硝酸銨》NY2268-2012產品標準。
農業用硝酸銨鈣是以硝酸、液氨、石灰石或石灰等為主要原料并經化合、造粒工藝加工而成的水溶化合物,分子式為5Ca(NO3)2·NH4NO3·10H2O。
農業用改性硝酸銨是在硝酸銨生產過程中添加碳酸鈣、碳酸鎂等原料成分,并將濃縮的熔融混合物經造粒而成的非全水溶均質固體。
緩釋肥料的登記管理
2011年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明確了對緩釋肥料的登記要求,并于2012年出臺了《緩釋肥料登記要求》NY2267-2012和《緩釋肥料效果試驗和評價要求》NY/T2274-2012標準。
現已獲得登記證的緩釋肥料是包膜尿素或包膜氮磷鉀復混肥料,包膜尿素產品可適用于大田作物、園藝作物等,而包膜氮磷鉀復混肥料僅限用于園藝作物。這符合國際上這類產品的通行要求,即包膜氮磷鉀復混肥料的緩釋肥料不在大田作物上使用,以限制過多的包膜材料進入農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