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假種子怎么辦
農民一旦遭遇假種子,傷害是致命的,很多農民不知道怎么維權。其實在以下八種情況下,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根據《種子法》第41條規定,因種子質量問題而遭受損失的,不論這種損害是由誰造成的,農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種子的銷售者要求先行賠償,銷售者不得推諉。也就是說,遇到以下八種情況,都可以索賠:種子質量不合格,比如種子純度不夠等;假冒種子;未經審定或審定未通過的種子;包裝標識不符合要求;過期種子;種子經營者承諾不兌現;短斤少兩、數量不足;無理拒絕賠償或拖延賠償。
索賠損失的范圍
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購種價款,即種子使用者購買種子時所支付的款額。二是有關費用,既包括種子質量問題帶來的欠收、絕收,化肥、農藥、農膜、灌溉用水等損耗,農田閑置的浪費及應得利潤的損失,也包括獲得賠償而發生的費用,如交通費、誤工費、訴訟費等。三是可得利益損失,即正常種植沒有質量問題的種子預計可以獲得的收入減去種植質量有問題的種子實際獲得的收入之差。
需收集保留證據
種子糾紛發生后,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行政申訴、仲裁和訴訟五種途徑來解決。而種子使用者只有提供了充分有效的證據,才能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維護。因此,要注意保留和收集下列證據:
購種發票發票是證明種子銷售方和購買方之間買賣關系成立和權益受損后因果關系存在的有效證據。發票要寫明具體的品種和數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發票中注明。
種子包裝袋包裝袋內最好留有未種植完的種子樣品。在購種數量比較多的情況下,最好留有未開袋的樣品。
鑒定結論和勘驗筆錄在田間可以鑒定的有效時限內,及時邀請種子管理、農業科技等專業部門進行鑒定,出具鑒定結論和現場勘驗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