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們對舌尖上的問題越來越重視,日前,農業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我國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指標將由現行的2293項增加到3650項,新增1357項。作為我國監管食品中農藥殘留的唯一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食品中農藥殘留國家標準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對生產有標可依、產品有標可檢、執法有標可判,嚴格監管亂用、濫用農藥,保證“產”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推進綠色生產,提高農產品(9.10,0.160,1.79%)國際競爭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新標準的四大特點
第一是擴大了食品農產品種類
新標準為284種(類)食品農產品規定了多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覆蓋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飲料類、調味料、堅果、食用菌、哺乳動物肉類、蛋類、禽內臟和肉類等12大類作物或產品。
第二是覆蓋了農業生產常用農藥品種
為防治各種病蟲害對農作物生長的侵害,我國不同地區、不同農作物生產中經常使用的農藥品種大約為350個左右,而新標準為387種農藥制定了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基本覆蓋了常用農藥品種,今后覆蓋面還會進一步擴大。
第三是重點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的限量標準
針對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多發、易發問題,新標準重點規定了鮮食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限量,為115個蔬菜種(類)和85個水果種(類)制定了2495項限量標準。
第四是新標準基本與國際標準接軌
在新發布的標準中,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制定限量標準的有1999項。其中,1811項國家標準等同于或嚴于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占90.6%。在標準制定過程中,所有限量標準都向世界貿易組織(WTO)各成員國進行了通報,接受了各成員國的評議,并對所提意見給出了科學、令人信服的解釋。新標準將于2014年8月1日起開始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