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肥料的施用往往采用的混使的方法,但是專家提醒廣大農民朋友要留心肥料在混合施用的原則上一定要特別的仔細,要根據其本身的特性來進行應用,首先性質不同、作用不一樣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肥料如氮、磷、鉀化肥,或速效肥與遲效肥,或有機肥與無機肥,微肥和生長激素等混合起來施用。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農藥混用要留心哪些地方,如下:
⑴混施要有較強的針對性,必須適合于作物營養和土壤肥力狀況的需要;
⑵混合后要能達到相得益彰的效果,使肥料的物理性狀得到改善;
⑶要有利于互為增效,不能使其中任何一種肥料的肥效降低,真正實現“一施多效”的預期。
肥料之間混用包括微肥之間、微肥與常用化肥之間混合施用,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混合施用的主要原則
⑴鋅肥不要與氨水等堿性較強的肥料混施,最好也不要同過磷酸鈣等可溶性磷肥混施,以免形成磷酸鋅沉淀,降低肥效;
⑵微量元素肥料之間混合施用時,濃度和用量不要超過規定量,否則浸種、拌種后的種子不出苗,而葉面噴施則會造成燒苗等傷害;
⑶微量元素肥料最好不要同草木灰混用;
⑷各種微肥在與土雜肥混合施用時,要注意逐漸稀釋,充分和勻,最好是先同少量細泥土和勻后再與土雜肥一起充分拌和;
⑸微肥對水噴施,或與糞水混施時,應先將其兌少量水進行溶液,再入清水、糞水中并充分攪拌后施用,以免造成燒種燒苗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