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洛市農業局制定出臺了《商洛市農業生產投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從本月起,只要公眾參與對農業生產投入品違法行進行舉報的,就有望獲得最高5萬元的獎勵。
據了解,該獎勵辦法所指的農業投入品包括:種子、農藥、肥料、農膜、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果樹苗木、食用菌菌種、蠶種及其他用于農產品生產加工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的物品,但不包括農機、農業工程設施設備。任何組織個人都可以舉報,舉報方式包括來信、走訪、網絡、電話等方式。舉報屬于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的農業生產經營投入品在研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以及農產品在進入加工企業、批發市場、超市和零售市場之前環節的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后,給予舉報人相應物質及精神獎勵。
據介紹,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一級舉報包括舉報的違法事實清楚,能提供重要證據,并能直接協助執法人員調查辦理,查處事實與舉報內容完全相符,按該案罰沒金額的5%予以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獎勵。二級舉報是舉報部分違法事實,能提供部分證據并協助執法人員調查辦理,查處事實與舉報內容基本相符,按該案罰沒金額的3%予以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300元的,按300元獎勵。三級舉報是尚未對違法事實進行核實,但能提供違法線索,間接協助調查,對執法人員查辦案件有重要的輔助作用,按該案罰沒金額的1%予以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100元的,按100元獎勵。每起案件的獎勵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對同一案件的獎勵不重復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