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農藥經營告知制度實施以來,沂水縣集中農業執法力量,突出重點,嚴格把關,切實抓好農藥經營告知制度的落實,保障農藥的質量及正品農藥確實使農戶受到保障。
在具體告知工作中,主要從以下八個方面把關,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查看有效期限。看農藥登記證或臨時登記證是否在有效期限內,對農藥正式登記證有效期限為5年的,可以申請續展,農藥臨時登記證有效期限為1年的,可以申請續登,但續展累積有效期不得超過4年。看農藥產品本身是否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一般情況下農藥產品有效期為二年,對超過產品質量保證期限的農藥產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藥檢定機構檢驗,符合標準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銷售;但是,必須注明"過期農藥"字樣,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二是查看登記作物與防治對象。看登記作物與防治對象是否超范圍;看產品性能對農藥產品性能的描述是否與農藥登記核準的使用范圍和防治對象一致。三是查看制劑用藥量是否超量。四是查看生產廠家是否與農業部登記的廠家一致。五是查看農藥產品成分中是否有禁限用農藥成分。六是查看登記作物在本縣區內是否種植。七是查看農藥產品是否專供出口,該種情況主要見于對百草枯產品的登記中。八是查看是否試驗用藥。
目前,全縣通過嚴格審查把關,已在農業投入品備案管理系統對全縣300余家經銷店200多個品種進行了告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