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環境修訂法》嚴控化肥進口管理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4-12-31 |
煙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檢查進出口復合肥時,查出了動物羽毛、草和雞源性成分等禁止進境物,對此,執法部門將其進行退運處理。
記者了解到,從明年起,將有包括新修訂的《環境法》在內的三部重要法律或規定開始實施,對具有潛在環境風險的進口肥料管控將更趨規范嚴謹。 據當地媒體報道,退運貨物來自日本,共171噸,以復合肥名義報關,現場查驗發現了羽毛、草棍等動植物殘體,經國家質檢總局檢測,確證含有雞源性成分,有機質含量達到8%~10%,屬于禁止進境物。這是我國首次在報檢進口復合肥中查出有機質成分。 農業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種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主任李俊介紹,中國對外來土壤、有機物和微生物監控很嚴格,目的是防止外來生物入侵,這也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經查閱資料記者看到,2011年,一批同樣來自日本的種苗,因夾帶土壤被海關退運。原因是土壤極易傳播大豆疫病菌、馬鈴薯金線蟲、豬丹毒桿菌等多種動植物的病原生物。 華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戰略部部長李昊鋒長期關注和研究肥料進出口相關政策。據其介紹,可能存在環境風險的進口肥料主要集中在有機肥、生物肥領域,目前這方面最重要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在此基礎上,如果擬進口的肥料屬于植物源性肥料且不含動物源性成分,現行有效的規定是《關于印發《植物源性肥料進境植物檢疫要求》的通知(國質檢動函〔2011〕674號)》;如果含有動物源性成分,則要適用《進出境非食用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59號),該辦法將于明年2月1日施行。 事實上,目前國內進口的微生物肥和有機肥總量很少。在微生物肥中,最主要的品種是安全系數較高的固氮菌,其他微生物還沒有大規模引進的成功案例。對于有機肥,由于其成分復雜、加工工藝各異,攜帶土壤、昆蟲、線蟲、病原菌、雜草等有害生物風險極高,世界上不少國家禁止進口有機肥料。 國家對進口肥料環境風險管控政策正趨于完善。除了前述159號文將于明年2月1日實施之外,還有兩部重要的法律和規定即將施行。一是環保部制定的《進出口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管理辦法》將于明年5月1日生效;二是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環境法》,較之以前,這部法律首次在農業生產方面做出了嚴格的條款要求,指出“引進外來物種以及研究、開發和利用生物技術,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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