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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農藥殘留毀了中藥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5-1-5 |
隨著農藥行業的不斷發展,農藥使用范圍不斷擴大,一些藥商為保產增收使用農藥減少病蟲害,這些行為不禁令人擔心別因為農藥殘超標毀了中藥。 國際上某組織發布的《藥中藥:中藥材農藥污染調查報告》所引起的所謂“中藥農殘”風波過去已一年多了,其后中藥農殘報道也有不少。農藥殘留超標現象,不禁讓人擔心中藥行業就此出現信任危機。 農殘超標恐怕與源頭不無關系。以前,中藥材尤其是傳統藥材的來源大多靠野外采集,“松下問童子,言師采藥去”,讓人對其藥效產生美好期待。如今,中藥材規模化種植已是大勢所趨。 一些藥農為了保產增收減少病蟲害,大量使用各種農藥,甚至是國家明令禁止應用于藥材上的農藥,導致農藥過多殘留,人為地降低了藥材質量。“藥材好,藥才好”,一旦藥材自身的質量與安全無法保證,恐怕再好的宣傳都難以讓消費者信服。 要解決中藥農藥殘留應從整個體系建設入手,改變依賴化學生產方式,破解農藥殘留之困是基礎工作之一。抓好中藥材質量必須從根源入手。 一方面,構建健全而先進的標準體系。比如農藥的殘留等要力求最低化。我國中藥行業供貨源頭過于分散、進入門檻過低,必須完善質量標準和安全準入制度,將各種紛繁錯亂的標準統一起來,將落后的淘汰掉,同時,完善提高準入制度,讓企業更正規、更具競爭力,讓更多的“散兵游勇”成為正規軍。規范的操作量化標準和足夠的規模,或許是破解藥材安全難題的途徑之一。 另一方面,構建相應監管法律依據,將中藥監管納入法制化軌道。首先必須使中藥材種植中的農藥施用有法可依,在統一制定出中藥材農藥殘留的限量標準的基礎上,相關部門才能以此來加強對農藥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廣大病患者用上高品質的“綠色藥材”也就指日可待了。 此外,還要構建中藥材發展的國家規劃,在做好相關產業研究的基礎上,加大產業布局和實施,將其做大做強。同時,要完善現有的監管體制,變“九龍治水”為“主體責任”,建立專門的中藥管理機構實施身份管理,使管理責任能夠真正落實。 唯有從嚴把關藥材生產和流通的各個環節,嚴禁劇毒農藥使用,逐步實現有機種植,利用現代物流科技,做到藥材的可追溯、能監管,“藥材好,藥才好”的目標才能實現,中藥才能真正成為治病救人的良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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