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即將實施高毒農藥實名制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5-1-12 |
日前,煙臺市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結合煙臺實際,就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提出了相關意見。意見從2015年2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 該意見要求到今年6月底,全市建立起覆蓋市、縣、鄉、村四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到2017年底,果品、蔬菜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達到75%以上,“三品一標”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達到省政府規定指標以上。將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納入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范圍,爭取糧油、蔬菜、果品、茶葉等主要農產品監測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在蔬菜、果品、茶葉等特色農產品生產區域和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毒農藥。對于在定點經營場所購買劇毒和高毒農藥的,農藥經營者需如實記錄購買人姓名、購買日期、農藥名稱、數量、用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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