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田恢復活力”主題會議在京召開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5-1-24 |
日前,由全國肥料與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與上海化工研究院土壤環境修復工程技術中心共同主辦的首屆全國農田土壤環境綜合治理發展戰略論壇在京成功召開。會議將主題定位為“讓土壤恢復活力”,就是希望借助論壇,給致力于農田土壤環境治理的政府部門、科研院校、專家學者和企業家直接共同搭建一個交流和共享平臺,了解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喚起全社會共鳴和各相關部門的關注,推動我國農田土壤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會議邀請了全國人大、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土資源部、工信部、農業部等相關部門領導與大陸、臺灣,日本等科研院校專家及國內環保、肥料企業近200人參加。 耕地點超標率達19.4% 土地是農產品生長的載體和母體,只有土地干凈,才能生產出優質的農產品。但近年來,耕地污染問題突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面臨嚴峻挑戰。 “由于我國農業生產堅持高投入、高產出的模式,耕地長期高強度、超負荷利用導致土壤肥率下降,耕地質量退化,糧食產量和農產品供應面臨挑戰。加上化肥、農藥等農資產品過量低效利用,以及工業三廢無序排放,導致農田土壤綜合質量退化,污染問題日益凸現。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人體健康已經構成了嚴重威脅,綜合治理勢在必行。”上海化工研究院院長徐大剛表示。 環保部環境保護生態司土壤處處長張山嶺也同樣認為,目前我國的土壤形勢不容樂觀,部分地區的土壤污染比較嚴重,耕地問題也比較突出。“一是全國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耕地總的點位超標率達到19.4%,其中鎘的點位超標率達到了7.0%;二是總體判斷以輕微和輕度污染為主,但中度和重度污染問題已經到了現在應該重視的情況,從污染的過程來看,無機污染物超過80%。”張山嶺強調,土壤污染的成因無非是工礦業、農業、固體廢品的堆放,另外就是大氣、水污染治理的二次污染問題。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耕地與肥料管理處副處長仲鷺勍表示,我國耕地污染形勢不容樂觀,近年來,耕地污染問題突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面臨嚴峻挑戰。“一方面,工業‘三廢’和城市生活污染向農業農村擴散嚴重。鎘、汞、砷等重金屬不斷向農產品產地環境滲透,通過大氣沉降、水體循環、固體廢棄物排放等途徑污染耕地。另一方面,農業面源污染加劇。我國每年產生大約38億噸畜禽糞污,但有效處理率僅為42%,每年7億噸農作物秸稈有效利用率不足50%,每年130萬噸地膜回收率不足60%。化肥和農藥利用率分別為33%和35%,均低于發達國家。外部和產業內部的污染鏈交叉循環,造成環境污染物富集,耕地污染狀況不斷加劇,對農業生產造成巨大隱患。” 治理的關鍵卡在錢上 盡管土地整治已經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戰略部署,近幾年廢棄土地的復墾,污染土地的修復治理已經成為了土地整治的重要內容,但污染土地的修復治理的成本較高,資金問題已經成為影響土壤修復的關鍵。 “污染土壤的修復治理涉及到多方面問題,但其中涉及到資金問題更為重要。”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綜合處處長賈文濤認為,雖然污染治理畝均成本到底多少沒有確切的數據,但可以肯定這比現在開展的農田整治的成本肯定高得多。現在全國測算農田整治按每畝1500元投入來算的話,假設現在重度污染耕地5000萬畝的話,確實是有海量的資金需求,單靠國家財政有很大的困難。所以在資金方面重要的方向要建立健全融資機制,如何吸引社會資金、民間資本投進來,保障土地污染修復治理工作持續推進更為重要,而不是搞幾個試點就可以了。 張山嶺表示:“很多報道講到修復一畝農田需要幾百萬,而一畝耕地的收益能有多少,要用多少年的收益才能變成治理的費用?即便是財政資金投入也是有限的。”張山嶺強調,財政資金投入也一定要招投標,要搞方案,要評標,確定承擔單位。“這里面更重要的是要有承擔單位。有了整體的設計方案,還要有施工方案,還包括項目驗收與備案的問題。” “治理修復成本往往較高,比如做農田治理的話,一畝地上百萬的話是很難接受的,這樣我們如何與我們的目標、效益、投入方面找一個平衡,這一點也是非常重要的。”上海化工研究院土壤環境修復工程技術中心主任商照聰表示,目前場地修復陸續有社會資金的投入,主要是政府資金,農田方面更是政府的資金。國土資源部每年要拿出上百億做耕地的修復,所以要探索多元化的農田土壤修復資金來源。“目前資金有限,污染擴展的面積太大,我們可以參考一些國外的經驗,比如設立一些土壤的修復資金或者農田治理的資金,通過罰款或者產品本身的環保稅建立資金。另外,國家給予相關從業單位和農戶扶持優惠激勵政策,可以參考西方的期貨制,對于一些優質農田的產品采取期貨采取較高價格的收購,有了期貨商的合同,農民根據合同可以獲得低息或者免息貸款來生產,或者進行土壤的改良等等。包括風險投資機構如何介入,我們也要探索公司與農戶結合的商業模式,以及結合土地流轉我們探索土壤修復資金的運作機制。” 還得用農耕來修復耕地 商照聰表示,農田土壤的特殊地位決定了其修復技術復雜性,因此要進行綜合治理。“相對于場地修復來講,農田修復更具有復雜性,它與生物圈、大氣圈、水源等修復時需要綜合考慮。農田土壤的多元限制因子決定了綜合治理的必要性。比如虛高問題,看似氮磷鉀很高,但氮磷鉀失靈造成了營養要素的匱乏和作物品質的下降。目前,土壤的貧瘠化比例在不斷的提高,土壤里面的微生物的種群及生物的多樣性在不斷的下降,但一些重金屬的污染卻在加劇。可能一塊地不可能這些問題都存在,但可能存在其中幾項,所以要降低成本,提高有效性。”商照聰強調,針對農田土壤出現的生產功能和環境功能的退化,要從作物營養與施肥、土壤改良與調理、作物培育與操作、土壤修復等多個方面采取適宜的治理修復技術,恢復和提升其作物生產能力,消除土壤污染,提高農田土壤綜合質量。 仲鷺勍同樣表示,與城鎮建設用地、工礦用地相比,農田污染成因復雜、影響面廣、治理問題更為復雜。他提出在實施治理中必須把握以下五點:一是治理過程的長期性。從日本等國的經驗看,農田治理周期長,很難在短期內取得成效。因此,一定要作長期打算。二是治理對象的特殊性。農田污染治理一定要從農業生產的實際出發,保持農用地用途,保障農產品產出能力,不能簡單照抄照搬工業污染治理的模式。三是利益主體的復雜性。農田污染治理既關系消費者飲食安全,也關系國家糧食安全和廣大農民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實施中要充分考慮農民利益,不能簡單一劃了之、一禁了之。四是治理措施的綜合性。農田污染成因復雜,要綜合采取物理、化學、生物技術,配套農藝、工程措施。特別是要積極研究農藝、生物等不破壞農田土壤結構的方式推動治理。五是治理投入的公益性。要堅持政府主導推進,農民主體實施的模式。同時,要積極探索社會資本參與的有效途徑,但要慎言農田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六是治理手段的科學性。農田土壤污染治理的任何一項技術都應該進行反復研究和試驗示范,在研究上要積極,在推廣上要慎重,切忌夸大和炒作,千萬不能因治理技術不過關導致“二次污染”。 農資企業的機遇與責任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李壽生表示,石油化工行業是麻煩的制造者,也應該成為麻煩的解決者,很多污染、排放、土壤修復的解決化工行業有獨特的辦法和優勢。所以石油化工企業在這方面應該能發揮作用,應該主動擔當起我們的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到農田土壤的治理修復之中。 “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面臨新挑戰,我國土壤退化現象日益嚴峻,土壤修復勢在必行。”青島海大生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單俊偉表示,要創新土壤修復技術的思路,首先是修復技術的思路,采用可持續、易獲得、資源量大、性價比高的海洋生物質進行合理搭配,以土壤調理劑產品為載體進行科學施用,達到土壤環境修復及作物健康生長的目的;其次是提高土壤對肥料利用率,增加土壤的有機質。青島海大生物集團通過試驗形成了三個結論:一是海洋生物資源與微生物菌劑有機結合,拓展新型土壤調節技術,能夠短時快速改善土壤微環境;二是肥料套餐的科學使用有效提高土壤肥力、調節體系pH、吸附鈍化重金屬、增強區域微生物種類與活力;三是充分利用沿海地域資源優勢,實現海洋生物高值利用,有效推動藍色經濟及綠色農業快速健康發展。 北京澳佳實業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喬生表示,土壤環境綜合治理應該是一個系統工程,單從治理方式方面講,還是應該以原位綠色修復作為比較主要的基礎形式來做。喬生強調,土壤結構里最重要的是有機質,有機質最重要的是腐殖質,腐殖質中最核心的成分是腐植酸,腐植酸是土壤的本原性物質,是土壤的生命核,是土壤肥力和自救能力的重要指標。土壤有機質是土壤肥力和自凈能力的基礎和核心,增施有機肥可能有存在重金屬等風險,腐植酸可能是很好的選擇,通過工藝處理后它的核性會更高,對改良污染、提高增效,對土壤修復具有一定的作用。 農資生產企業應該如何做?喬生提出三點建議:一是企業責任。作為化肥企業響應土壤治理的號召,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生產優質合格的產品,不生產、不銷售不合格的產品,特別是重金屬等污染限制超標的產品。二是應該不使用或減少使用可能給土壤帶來二次污染的材料。如:化學合成的黏合劑、防結塊劑、樹脂等不可降解的包膜材料。三是積極參與農田土壤環境綜合治理當中,注重開發環境友好型的新技術、新產品,積極倡導推進科學施肥,科學用藥,提高廢藥的利用率,集成要素,實現化肥、農藥零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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