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置,如何讓農地變成“金疙瘩”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5-5-20 9:31:00 |
堅持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 種地不如打工,農民紛紛外出,留下大片土地閑置,怎么辦?萊西市解決有方:探索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在堅持集體土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經營權分解為承包權和經營權,穩定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同時放活土地經營權,將之流轉給有經營能力和意愿的專業大戶。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在促使農民增收、農業升級,解決農業大戶融資難題方面效果已現。 確權頒證讓農民吃上“定心丸” “從一千元到一萬元,每畝地的產值增長了10倍!”5月10日,萊西市馬連莊鎮下洼子村村民徐瑞東接受采訪時,算了一筆賬:2010年起,他以每畝地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價格,從近百戶村民手中流轉了367畝耕地。這些地多為丘陵地,以前主要種小麥和玉米,每畝地一年到頭頂多賺1000來元錢。徐瑞東流轉過來之后,全部改種黃金梨。去年,25畝梨園產生效益,畝產量高達萬斤,每斤售價2.8元,刨除地租、人力、肥料、機械等成本,平均每畝地收入達1.4萬元。 回憶幾年來從村民手中流轉土地的經歷,徐瑞東的感觸是,現在比以前“好商量多了”:以前,有些在外務工的村民,寧肯家里土地撂荒也不肯租出去,擔心的是日后回村土地收不回來;現在,政府給每塊地都編了號,大家拿到了土地證,承包權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也就放心把地流轉出去了。 徐瑞東所說的“土地證”,是萊西市政府為村民們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2013年起,萊西市按照“嚴格程序、依法規范、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試點成功基礎上,全市在755個村莊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占村莊總數的88%。截至2014年底,755個村莊的調查摸底、勘察測繪、系統錄入、確權登記、證書發放等各項工作均按期完成,走在了青島市前列。 土地流轉升溫培育規模農業 確權登記后,土地流轉升溫。為規范土地流轉,萊西市投資41萬元,在各鎮、街道建起了農村土地服務中心,統一窗口設置、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流轉合同文本。 根據萊西市農業局提供的數據,目前萊西市土地流轉面積達30.5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8.2%。其中,流向種植大戶和農戶的24萬畝,占流轉總量的79.5%;流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園區和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的6.2萬畝,占流轉總量的20.5%。流轉出的土地主要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占流轉總量的59.6%,種植蔬菜等其他經濟作物的占流轉總量的30%左右。流轉期限以中短期為主,1至5年流轉面積占66%,5至10年流轉面積占19%,10年以上流轉面積占15%。 土地流轉后,首先受益的是仍然享有承包權的農民。愿意種地的,可以放心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投入人力、物力。不愿種地的,可以放心把經營權流轉出去,不僅可以獲得租金,還可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在萊西市河頭店鎮東野渚泊村,全村土地流轉面積占總面積的70%,村內60%的勞動力到企業或其他地方務工,農民每人每年增加經濟收入1萬元以上。 獲得經營權后,農業規模經營獲得了保障,新型經營主體不斷涌現。目前,萊西已培育了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1800多家,10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和家庭農場1300多家,各類農業園區50多個。 經營權抵押貸款仍需繼續破冰 王振軍,萊西市河頭店鎮寄馬溝村的種糧大戶。他流轉了610畝地,注冊了“振軍家庭農場”。 “以前想從銀行貸款,但難度很大。”王振軍介紹,“這張證相當于政府對我流轉的土地做了核實,開了證明,所以銀行很快就給我辦了貸款。” 王振軍指的是青島市政府印制的一張《土地經營權證》。翻開深綠色的證書,上面詳細記錄著農場名稱、流轉面積、地塊總數、流轉年限、每個流轉地塊的詳細信息等。 這張《土地經營權證》,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雖只有一詞之差,含義卻不同。后者強調“承包權”,發給具有承包權的農民,前者強調的則是“經營權”,發給流轉了大量土地的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在河頭店鎮,已有23家農業大戶獲得了土地經營權證書。這個證,對于王振軍等人的意義,除了保障其經營權外,更重要的是可以用作貸款抵押物證,解決融資難題。按照相關政策,借款人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不改變農村土地承包權和農業用途的條件下,可將農地經營權作為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王振軍是萊西市首個獲得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的農戶。去年10月,萊西市農業局會同青島農商銀行開通了辦貸綠色通道,為王振軍發放土地經營權貸款40萬元,從申請到發放貸款只用了兩天時間。 但值得注意的是,王振軍也是萊西市目前唯一獲得此類貸款的農戶。據了解,由于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正處于探索階段,風險防控機制尚不完善,考慮到農業生產周期長、資金周轉慢、貸款期限較短等因素,銀行在審批此類貸款時往往態度謹慎。 徐瑞東告訴記者,今年4月1日,他和幾個家庭農場經營戶同時拿到了《土地經營權證》,由于急需資金,去銀行申請經營權抵押貸款時,卻被告知如想貸款,不僅要抵押經營權證,還要找到資產總額不低于貸款總額的人做擔保才行。徐瑞東等人認為,采取這種“抵押證+擔保人”的方式,表明銀行對于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仍然存在顧慮。如何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防范機制,讓銀行放心把錢貸給農戶,仍是擺在政府面前的重要課題。 |
相關閱讀 |
秋季肥備戰在即:這樣開發空白市場,將業績“做旺”! |
全國布局已經形成,農資大企業開始深耕渠道 |
三大措施幫助農資零售行業闖出新道路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