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打藥”在農資市場有盛行的趨勢。一些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銷商違規生產、銷售“全打藥”。宣傳包治水稻全生育期病蟲害;更有甚者,宣稱只要在水稻生育前期撒施一次藥,可保水稻整季無病蟲害,以低價、操作簡單方便吸引農民購買。“全打藥”在病蟲害發生輕的年份,也能“蒙混過關”,給農民造成了一種實惠、方便、效果也不錯的錯覺。由此,“全打藥”的市場也越來越大。殊不知,在水稻病蟲害發生嚴重或某單個病蟲暴發的年份,“全打藥”將會嚴重影響病蟲防治效果,直接影響農民增產增收和糧食安全。
所謂“全打藥”,就是多種有效成分的復配制劑或多種單劑的混搭混配。有著極大危害:一是大部分“全打藥”的農藥有效成分不足,病蟲防治效果差;二是“全打藥”系預先混配,不能對癥用藥,造成農藥浪費和環境污染;三是部分“全打藥”不含防治稻瘟病等病蟲的有效成分,不能有效防控稻瘟病等病蟲害;四是“全打藥”一般冒用正規農藥標簽,其真實成分在標簽上沒有體現,施藥人員中毒后無法對癥施救,農藥的安全間隔期無法得到保證,隱性成分中不乏高毒農藥,無法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上級主管及有關部門也發現和意識到了“全打藥”的危害,下達了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全打藥”等違法行為的通知,并開展“全打藥”專項整治督查行動。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銷商應停止其生產銷售“全打藥”等違法行為;農民朋友在病蟲防治時,為確保水稻病蟲害防治效果,應慎用“全打藥”,以免造成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