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配農藥三點原則需注意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5-11-11 8:56:00 |
說起復配農藥,農民朋友們一定不陌生,為了兼治蟲害雜草和延緩抗藥性,提高農藥防治的效果,很多人根據“一藥多治”的原則按農藥一定的混合比例進行復合配制,這就是復配農藥。 復配農藥是針對害蟲的抗藥性和開發新農藥品種的困難性而發展起來的,近來農藥研究的進展表明,要克服和延緩害蟲的抗藥性,延長老的農藥品種的使用壽命,進行農藥復配使用,是一項行之有效的措施。許多農民朋友就希望通過一次混用兩種或幾種藥劑達到兼治的效果;也有人希望通過混用,提高藥劑防治的效果和速效性。不管是否混用都應注意以下三點原則: 1.不改變物理性狀,即混合后不能出現浮油、絮結、沉淀或變色,也不能出現發熱、產生氣泡等現象。如果同為粉劑,或同為顆粒劑、熏蒸劑、煙霧劑,一般都可混用;不同劑型之間,如可濕性粉劑、乳油、濃乳劑、膠懸劑、水溶劑等以水為介質的液劑則不宜任意混用。 2.不引起化學變化,包括許多藥劑不能與堿性或酸性農藥混用,在波爾多液、石硫合劑等堿性條件下,氨基甲酸酯、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福美雙、代森環等二硫代氨基甲酸類殺菌劑易發生水解或復雜的化學變化,從而破壞原有結構。在酸性條件下,2,4-D鈉鹽、2甲4氯鈉鹽、雙甲脒等也會分解,因而降低藥效。除了酸堿性外,很多農藥品種不能與含金屬離子的藥物混用。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殺菌劑、2,4-滴類除草劑與銅制劑混用可生成銅鹽降低藥效;甲基硫菌靈、硫菌靈可與銅離子絡合而失去活性。除去銅制劑,其他含重金屬離子的制劑如鐵、鋅、錳、鎳等制劑,混用時要特別慎重。此外,石硫合劑與波爾多液混用可產生有害的硫化銅,也會增加可溶性銅離子含量;敵稗、丁草胺等不能與有機磷、氨基甲酸酯殺蟲劑混用。因為一些化學變化可能產生藥害。 3.生物農藥不能與殺菌劑混用。在保證正常發揮各自原有作用的前提下,盡可能考慮以下互補效果:復配殺蟲、殺菌甚至除草劑,兼治同時發生的多種病蟲草害,或混用不同殺菌譜的殺菌劑,擴大防治對象,達到減少施藥次數的目的。這要求選擇適當的時機和藥劑。如在小麥抽穗灌漿期,混用三唑酮、吡蟲啉和磷酸二氫鉀既可兼治蚜蟲、白粉病和銹病,又能促進小麥旗葉的生長,增加光合作用,延長小麥生長期,防止干熱風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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