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目前市場使用量最大的除草劑之一,降低人工除草成本的同時也引來食品安全的爭議,最受關注的就是草甘膦致癌的說法,真相如何,請接著往下看:
2015年3月20日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發布報告將草甘膦列入“2A”類——“很可能”對人類致癌物質。IARC在其報告中稱:“有限的證據表明,除草劑草甘膦可能導致非霍奇金淋巴瘤。同時,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草甘膦對實驗動物致癌。”
10月23日德國監管機構(BFR)代表歐盟完成了對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關于草甘膦專題論文的審查,并且得出結論“根據五個用小白鼠做的致癌性研究和七個用大鼠做的慢性毒性和致癌性的研究數據證明:草甘膦作為除草劑用途不存在致癌風險。”此外,歐盟監管機構根據“分類標識和包裝”標準監管條例,未將草甘膦分類為“致癌性的危險性類別”。
面對兩個權威機構作出的兩種完全相反的結論,我們一起來客觀地分析,給使用者一個值得信服的解釋。
一、全球主流國家權威機構評估草甘膦不具“致癌性”
關于草甘膦“不致癌”的報告很多,下面列舉幾個草甘膦應用主流國家評審機構的結論以及相關官方網站鏈接。
加拿大
1、衛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4月13日發布對草甘膦再評估的決定,PMRA認為:IARC致癌物質分類方法是一種“危險性分類”,而非“健康風險評估”。人類實際接觸到該物質的水平才能決定實際的風險,世界衛生組織IARC沒有考慮這一因素。在加拿大,只有當對加拿大人接觸水平不會造成任何有害影響(包括癌癥)時,該農藥才能注冊使用,即按照現在的接觸水平,使用草甘膦不會導致癌癥發生。
(http://www.hc-sc.gc.ca/cps-spc/pest/part/consultations/_prvd2015-01/prvd2015-01-eng.php)
德國
2、代表歐盟審查和評估了草甘膦,并且起草了草甘膦報告(RAR),該報告指出,對任何的健康影響的推論必須與暴露量相關聯,否則任何得出的結論只是假想或推測。研究報告表明草甘膦與白血病、黑素瘤或者前列腺癌、肺癌、乳腺癌、結腸癌、直腸癌沒有關聯。
(http://www.bfr.bund.de/cm/349/frequently-asked-questions-on-the-assessment-of-the-health-risk-of-glyphosate.pdf)
美國
3、環保署2013年對草甘膦的急性暴露、慢性暴露、致癌性、預期殘留等方面進行了評估,得出的結論是:“草甘膦不構成對人類的癌癥風險”。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EPA-HQ-OPP-2012-0132-0009)
澳大利亞
4、農藥和獸藥管理局(APVMA)對草甘膦的評估:“APVMA認為目前在注冊并標簽說明使用的草甘膦,沒有任何數據表明草甘膦產品對人類健康、環境和貿易帶來任何不可接受的風險。大量證據表明草甘膦不具有遺傳毒性、致癌性和神經毒性。
(http://archive.apvma.gov.au/news_media/docs/glyphosate_scitox_review_july_2013.pdf)
阿根廷
5、2009年對草甘膦的評估:流行病學研究審查表明:草甘膦和癌癥的發病率之間沒有關聯,它的暴露對繁殖、多動癥以及兒童多動癥之間也沒有相關性。據估計,對人體健康有關的遺傳物質也沒有顯著風險。在規定使用條件下使用這種除草劑,食物和水的攝入也并不潛在對人類健康有危害。
(http://www.msal.gob.ar/agroquimicos/pdf/INFORME-GLIFOSATO-2009-CONICET.pdf)
歐盟、北美、南美、澳洲是公認的農藥審批最為嚴格的國家,檢驗水平全球領先,“草甘膦不致癌”的結論能得到這些國家的認可,可以說明“草甘膦不致癌”是全球主流。
二、國際癌癥研究機構
IARC暫未對草甘膦致癌性作出公開性的解釋。但是對另一個被列入2A類別物質:紅肉,已經接受了《南方周末》的采訪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2926)
首先我們了解一下IARC的致癌性分類標準,IARC將所研究物質分為五類:
第一類:致癌
對人類是致癌物。對人類致癌性證據充分者屬于本組。如吸煙和二手煙。2015年10月,“加工肉制品”也被列入此組。
第二類:很可能致癌
對人類很可能(probably)是致癌物,指對人類致癌性證據有限。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如生產藝術玻璃、常用電吹風的理發師。2015年3月草甘膦被列入此類;2015年10月,“紅肉”也被列入此類。
第三類:可能致癌
對人類是可能(possible)致癌物,指對人類致癌性證據有限,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并不充分;或指對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
第四類:未知
現有的證據不能對人類致癌性進行分類。
第五類:很可能不致癌
對人類可能是非致癌物。
2015年10月26日,世界衛生組織(WHO)下屬癌癥研究機構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發布最新報告,將紅肉與加工肉制品分別列為“致癌可能性較大”和“對人體致癌”。此報告一出就引起了全球肉類相關行業的強烈不滿。
紅肉和草甘膦同樣處于“2A”類別,不能說明草甘膦和紅肉有相同的致癌性,但是從IARC對紅肉分類質疑的解釋中,我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IARC分類尺度的把握,更清楚了解分類的意義。11月6日,WHO日內瓦總部發言人格雷戈里•哈特爾在接受南方周末專訪首度回應關于紅肉分類的問題。下面是對IARC專家言論的一些理解:
言論一:IARC哈特爾:迄今為止,我們的項目已經評估了超過900種物質的致癌可能性,上面的這個分類能夠看出來一種物質有沒有導致癌癥的能力,但就像我剛剛說的,它并不能用來衡量接觸或使用這些物質后癌癥會發生的風險。這個名單研究的不是特定物質導致癌癥的風險有多大,而是什么物質會導致癌癥,也就是常說的癌癥和一些物質間的因果關系。你可以想想臺風的等級分類。臺風的等級劃分標準是風速——這種劃分與臺風和颶風會造成的災難大小并沒有直接的關系,因為災難大小還取決于許多其他因素,包括臺風發生的時間、地點等。
對應的理解:草甘膦使用過程中的致癌性,哈特爾的解釋實際上與全球質疑者的觀點是一致的。與吃紅肉的情況一樣,考慮到草甘膦的正常暴露量,IARC并未作出正常使用草甘膦會導致癌癥發生的結論。
言論二:哈特爾:報告目的只是回答一個因果關系的問題,主要的專注點是特定物質導致癌癥因果關系的強弱,而并沒有回答在這個實踐中會對人們有什么改變,無論是對人類消費上,還是對于任何公共衛生政策上的改變。
對應的理解:IARC將草甘膦歸入2A類,對草甘膦安全使用并無指導意義,也無意于對各國農藥評審機構帶來影響。
言論三:哈特爾:我們并沒有說要人們停止吃肉。我們的觀點是:保持適度攝入永遠是好的,其對象包括鹽、糖類,也包括特定肉類。我們希望人們記住必須更多攝入蔬菜水果,在保證足夠量水果蔬菜的前提下,攝入其他類別的食物。
對應的理解:物質被列入2A類別,并不代表該物質應該被拋棄使用,被證實正常使用情況下不會造成危害的物質,不需要作出改變。
綜上所述,IARC報告指明的僅僅是致癌性的因果性,而不是一種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評估。
三、針對草甘膦的建議
IARC保持中立的科學態度值得尊重,IARC的結論也可以作為一個參考依據。但是我們看待IARC分類的時候,要保持一種理性的態度,不能因噎廢食,亦不可談癌色變。目前只有極少數國家禁用草甘膦,比如斯里蘭卡,稱草甘膦與該國北部四處蔓延的慢性腎臟病有關,但并非主流。
IARC對于草甘膦的致癌評級,依據僅僅來源于實驗室特定條件下的試驗結果。而實際使用過程中劑量決定毒性。安全并不等于絕對沒有風險,很多時候風險可測可控也是一種安全。
相對于其他毒性更大的除草劑,草甘膦在農業領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替代性。歐盟2015年12月公布了74種具有慢性毒性的農藥,其中草銨膦被劃為有生殖毒性的物質(1A或1B類),然而該產品在國內應用呈快速發展趨勢,并被部分業內人士稱為草甘膦的替代產品。全球銷量第二的百草枯在中國被列入劇毒農藥,但仍然在國內暢銷。因此,草甘膦即便有風險,但只要嚴格按照規范使用,風險仍然在可測可控的范圍內,而且根據現在的研究結論,相對很多其它產品,草甘膦更安全。
當然根據多種學術說明,草甘膦并未像流傳的那樣危險,但作為農藥對人體還是有一定害處的,所有一定要科學用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