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版公開征求意見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6-5-9 11:25:00 |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開對《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2016年6月7日。 意見稿稱,化肥淡儲期限為六個月。根據地理區域和農作物季節性用肥差異情況,委托單位與承儲企業可在當年9月至次年4月間協商選擇任意連續6個月作為承儲期。 化肥淡儲規模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報請國務院批準后確定。淡儲化肥以尿素、磷酸二銨、高濃度復合肥等優質化肥為主。各區域淡儲量合計后,尿素所占比例不應低于40%(按成分計)。 根據意見稿,化肥淡儲承儲企業以大型、跨區域化肥經營企業為主,兼顧區域內實力較強、銷售網絡健全、經營規范的其他化肥經營企業。 對承儲企業的考核按以下標準進行:儲期間在標的區域內累計調入量不少于淡儲任務量的1.2倍。淡儲期間平均庫存不少于淡儲任務量。淡儲期間后3個月中至少有一個月月末庫存不低于淡儲任務量等6大條件。 意見規定,化肥淡儲到期后,承儲企業應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及時銷售庫存化肥。淡儲化肥只限于滿足國內農業生產需要,不得用于出口。用于出口的,不得享受利息補貼等優惠政策。 |
![]() |
![]() |
相關閱讀 |
山東瑞星11月13日尿素價格行情 |
復合肥市場穩定為主,局部市場前期訂單多執行尾聲 |
肥市:提高警惕 謹防被忽悠 |
![]()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