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人士為高毒農藥未來發展獻言獻計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6-6-7 9:53:00 |
近日,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農業部發布公告,擬對殺撲磷等6種高毒農藥采取禁用限用措施。撤銷殺撲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農藥登記,撤銷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使用于甘蔗作物的農藥登記。將溴甲烷、氯化苦農藥登記的使用范圍變更為土壤熏蒸。自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殺撲磷、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氯化苦、溴甲烷使用于蔬菜、瓜果、茶葉、甘蔗、中草藥材等作物。此公告給農藥生產企業帶來何種影響?業內人士如何評價并應對?為此,記者分別采訪了業界主管單位、行業協會、專家及企業代表,大家就此事眾說紛紜,共同為高毒農藥未來發展獻言獻計。 高毒農藥禁限用是大勢所趨 我國作為農藥生產、使用的第一大國,單位耕種面積化學農藥用量是世界平均用量的2.5倍以上。農業病蟲害日益嚴重,農藥用量不斷加大,而防治效果卻越來越差,形成一種惡性循環。濫用高毒農藥屢禁不止引發了一系列的社會性問題。山東綠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劃部經理張衡昌說,此次高毒農藥禁用限用公告中的內容曾多次引發社會關注,之前的禁用管理條例中也有提到過,但執行的效果不明顯。這次公告的下發,實際上是對農藥管理條例的進一步優化和整合。他說,我國農藥一直嚴格按照登記流程進行使用。明確高毒農藥禁用限用措施的主要內容,給企業未來研發之路點亮了一盞明燈。 為此,中國農藥工業協會秘書長李鐘華解釋,2015年10月1日起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里面明確規定,高毒農藥不能用在蔬菜、水果等等,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農業部發布的擬對殺撲磷等6種高毒農藥采取禁用限用措施也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實施落地。她表示,此次將氯化苦的農藥登記范圍變更為土壤熏蒸,意味著高毒農藥若不想被禁止只有尋找有效途徑進行改變。 中國農科院植保所農藥室主任曹坳程也強調,氯化苦雖然毒性很高,但是它是一種環境友好型農藥。此次將氯化苦的這個農藥登記使用范圍變更為這個土壤熏蒸,也正是因為殘留少,不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問題。此外,氯化苦不僅消毒作用效果明顯,植物生長健壯;且消毒后土壤中的微生物殘體又可以作為一種原料,為土壤提供天然的養分,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所以科學使用氯化苦有助于減少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實現農藥、化肥使用量零增長目標。 企業研發生產要建立前瞻意識 禁用限用高毒農藥對于消費者以及食品安全實際上是多了一層保障,但是對于農藥生產企業來講,或許具有一定影響。在此種局面下,農藥生產企業應如何應對?李鐘華給出了合理性建議。她說:“就目前國家的政策來看,高毒農藥未來發展將面臨嚴峻挑戰。這就要求高毒農藥生產企業必須提前做好心理準備,提前謀劃未來發展之路。摸清未來新型農藥產品發展脈絡,把握好新產品藥效與價格間的平衡問題才是農藥生產企業值得深度思考的問題。新型農藥在低毒環保、安全性等方面確實有所提升,價格與服務是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李鐘華認為,此次擬對6種高毒農藥禁用限用對于農藥生產企業影響不大。我國目前高毒農藥應用范圍在逐漸縮小,生產企業的產能也隨之減少,大多數已做好相應準備,他們也都有相關的替代產品。 曹坳程說,農藥殘留與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農業部出臺的相關高毒農藥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實際上給企業未來研發方向點亮一盞明燈。他說:“樹立前瞻性意識,在產品研發創新的路上,時刻洞察國家政策發展,保證經濟環保型農藥推陳出新。一個沒有開發,沒有技術儲備的一個企業,遲早會被時代被淘汰。”事實上,一些發達國家在農藥發展進程中也會采取禁用限用措施,但最主要的是進行科學普及計量以及有效地調控。未來如何科學規范使用高毒農藥,怎么樣揚長避短,有效地規避掉高毒農藥的弱點才是農業部門、生產企業、經銷商以及農戶需要進行反思的問題。 高毒農藥退市堅持科學有序原則 淘汰高毒、高殘留、安全風險高、綜合藥效差的農藥品種,確保農業、林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生態環境、人畜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但高毒農藥退市不可“一刀切”,必需要實現其有序性。曹坳程分析說,首要是找到藥效相似的替代品。倘若強行采取高毒農藥淘汰制度,或將加劇農戶因買不到藥而產生其他違禁甚至違法的行為,帶來更為嚴峻的社會性問題。其次是構建完善的生產、運輸以及服務體系。眾所周知,氯化苦的毒性較高,但通過逐步建立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保證所有使用氯化苦的農戶都擁有用藥資質,并實現從運輸到儲存的全程監控,由服務人員直接轉運到田間,減少了不必要的流通環節,氯化苦可謂是我國高毒農藥管理的成功典范。他認為,并不是所有的高毒農藥都必須退市,只要能積極探索出一條發揮其優勢的道路并加強科學使用方式的宣傳,通過科技創新定能在高毒農藥發展之路找尋到最佳定位。此外,曹坳程強調,評價農藥的好壞不能用高毒作為標準,應該用“危害性”衡量。他說:“農藥危害性大不并不意味著一定是高毒農藥。” 針對如何保證高毒農藥退市的有序性?張衡昌說,在病蟲害的防治方面,某些高毒農藥確實有其不可替代性的作用。如果說確實沒有找到完全可以替代的環境友好型產品,從藥效以及農民的用藥習慣、農藥生產供應情況來看,陡然的禁止限制使用會給農藥企業正常生產帶來難題。 永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崇峰說,作為高毒農藥產品,從食品安全角度出發,此次撤銷殺撲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農藥登記是大勢所趨。但是目前還沒有找尋到能替代殺撲磷在防蚧殼蟲上的高效農藥。他建議,保留殺撲磷對于苗木、森林方面的登記,至少不將殺撲磷產品“一桿打死”,當局部發生重大蚧殼蟲危害時,可以采用殺撲磷進行有效防治。 保證高毒農藥退市的有序性是維護農藥市場良性發展的核心。張崇峰分析說,一是要及時尋找到高毒農藥退市的有效替代產品,避免因無藥可尋帶來更嚴重的社會性問題;二是加強銷售人員以及農戶的農藥安全間隔期基礎知識的培訓,減少因為缺乏科學用藥意識而導致的農藥中毒事件的發生;三是對于特殊的高毒農藥,除了傳統的用藥說明書之外,還要配備安全用藥的手冊,以醒目的文字針對如何科學儲存、使用,什么時間使用最佳等方面進行特殊說明,定能大幅提高農戶的用藥技術,減少不必要的藥害問題。 加強科普宣傳扭轉“談藥色變”局面 高毒農藥的監管是一項系統工程。這就要求國家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生產企業樹立責任標榜作用,加強為農服務精神。“李鐘華強調。 張崇峰則認為,高毒農藥之所以引起社會各界產生“談藥色變”局面,主要由于用藥者缺乏安全間隔期的專業知識培訓。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用農藥的時間到農產品收獲時相隔的天數,可保證收獲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不會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標準。 張衡昌建議,一定要分清農藥的毒性、藥效、毒力概念,避免因為概念的混淆而帶來不可預估的后果。有些農藥生產者、銷售者以及農戶由于缺乏專業概念的區分,誤認為加大高毒農藥的用量一定能產生藥到病除的效果,其實不然。此外,希望農技推廣部門多做一些科普性強、通俗易懂的農藥科學使用宣傳工作,讓更多的農戶能夠通過圖文并茂的方式了解到農藥的基礎性用法。 曹坳程說,一些發達國家,對于農藥市場健康發展有自己完整的一套模式。他們會定期組織一些有資質的植物醫生,經過嚴格的考試篩選而成。根據各地區的土壤狀況、土地面積以及作物生長情況,為農民“開藥方”,然后農民拿著藥方去買藥。效果不好,責任在于植物醫生。國外成果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但決不能按部就班,必須要結合我國國情,循序漸進地實現這個目標 此外,據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農藥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農業部同時向工信部、環保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及各級農業主管和農藥生產經營單位征求意見,要求于2015年7月15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屆時將召開相關進展情況通報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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