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調查采訪,帶你走進百草枯的真實世界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6-7-2 9:38:00 |
百草枯因具有見效快、耐雨水、性價比突出等優勢,深受廣大農民朋友的青睞。但因其毒性強,對人、畜危害非常大,一旦中毒,沒有特效解毒劑等缺陷,成為繼有機磷農藥之后中毒發病率第二位的農藥品種,這也一度引起了社會公眾對此產品的極大關注。2012年4月24日,農業部、工信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1745號公告,決定對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公告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銷百草枯水劑登記和生產許可、停止生產,保留母藥生產企業水劑出口境外使用登記、允許專供出口生產。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大限來臨,我國禁用百草枯水劑產品已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作為全球用量第二大除草劑,百草枯曾經有過哪些輝煌的歷史?緣何被禁用?國內除草劑市場格局將會有何變化……帶著這些疑問,通過多方調查采訪,帶你走進百草枯的真實世界。 前世今生 細數百草枯發展之路 我國的農藥生產和應用為什么會選擇百草枯?經過多年的發展,為什么會出現百草枯高速發展的奇跡?業內專家表示,百草枯產品市場需求的推動固然功不可沒,但背后的深層原因,值得認真回憶、思考和分析。據了解,百草枯是一種快速滅生性除草劑,主要適用于防除果園、桑園、膠園、玉米、甘蔗以及苗圃作物的雜草。在我國的用量之所以能夠快速上升的真正動力在于它自身固有的生物學特性,能夠在較大范圍內適應和滿足我國種植業的一些特點和需求,主要體現為速效殺草、快速吸收、觸殺留根。 相關資料顯示,1882年,百草枯首度被合成,但直到1955年才被英國ICI公司發現其具有除草的特性。1962年,由ICI公司注冊并開始生產百草枯除草劑。截至2013年,有超過130個國家的100多種作物上使用,也有超過20多個國家規定對其禁止使用或者嚴格限制使用,歐美等地區已經有20多個國家禁止或限制使用百草枯,比如丹麥、美國、德國等,另外挪威、瑞士已經撤銷該產品登記。百草枯1984年首次進入中國市場。1994年,湖北沙隆達天門農化有限責任公司開始使用金屬鈉合成法生產百草枯產品。此外,百草枯水劑由于價格便宜、使用方便,一直受國內農民所青睞,是國內銷量領先的除草劑之一。但由于毒性太強,每年因百草枯中毒傷亡人數不斷升高,因此,政府發出對其禁令,百草枯將逐步退出國內市場。 國內需求方面,2001-2011年我國百草枯折百的使用量由1560噸增至9080噸,復合增速達到19%。早在2008年,百草枯在國內的銷售金額已接近8億元,緊隨草甘膦、乙草胺之后,是國內農用除草劑中的第3大產品。單就銷售金額的年均增長率而言是草甘膦的2倍,并高于市場上其他除草劑產品。 另據專家不完全統計,我國已是全球百草枯最大的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全球用量的70%產自中國。目前,我國百草枯原藥生產廠家近20家,2014年產能已超過8-9萬噸/年(折百),加上制劑加工企業已達200多家,從事百草枯及其配套生產的產業工人已達數十萬人,百草枯及其上下游產業總投資近百億元。 一棒打死 各方評價持有爭議 在持續多年的爭議聲中,幾經權衡,百草枯水劑終于還是走到了禁用的結局。禁用消息一出,業內外人士的看法與觀點也是褒貶不一。 近年來,在各種場合,一些醫療工作者多次提出禁止使用百草枯,且呼聲越來越高。資料顯示,百草枯中毒患者,毒性之大令醫生倍感無奈,口服中毒患者要么立即死亡,要么在半年內因心肺腎等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醫學界認為,政府應該下文禁用百草枯。 與許多醫療工作者主張盡快禁用百草枯的意見相反,在農藥行業,部分廠家與經銷商認為,百草枯只要是安全生產與合理使用,對環境和身體健康的影響還是很小的。同時,百草枯目前使用量大,而且短期內很難找到合適的替代產品,禁限使用后,對市場的影響將會很大。趨于安全性的考慮,國家應該加強對此類劇毒藥物的監管,將水劑生產轉向可溶粒劑和可溶膠劑。 也有農藥經銷商認為,農戶防護措施不到位也是導致百草枯中毒的重要誘因。比如噴藥時不佩戴口罩、手套;不穿長袖衣、長褲;有的甚至穿拖鞋或光腳打藥等。另外還有農戶個人忽略衛生標準,施藥完畢后,即使有藥液殘留在皮膚上也不及時清洗。因此,應該加強對農戶的培訓與科普宣傳,避免中毒事件的發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無論從經濟效益還是服務農業生產來考量,百草枯都需要通過國家制定管理使用條例來規范使用。在這一點上,農藥企業應該擔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充分考慮產品的消費群體的具體情況,讓消費者在安全的環境中使用。百草枯禁與不禁的關鍵在于是否能夠降低其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威脅。其最根本的途徑,也許是通過產品物化性能改進試驗、研發固體制劑、修改產品標準來增加百草枯對人體的安全性。 毒性調整 百草枯的生死“殺手锏” 2016年5月9日,《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征求24-滴丁酯等農藥禁限用措施意見的函》在網上發布,征求意見函第三條“將百草枯毒性變更為‘劇毒’,不再受理、批準百草枯田間試驗、登記申請,除母藥生產企業的百草枯產品出口境外使用登記外,不再受理、批準續展登記申請。”意見公布后,有業界人士紛紛呼吁對百草枯手下留情,更有百草枯生產企業對此提出反對意見。 第一,變更百草枯毒性級別,在我國已無實際意義。目前,農業部共批準了另外兩種非水劑劑型,一個是50%百草枯可溶粒劑臨時登記,已經于2015年11月8日到期;另一個是20%百草枯可溶膠劑正式登記,有效期截至2018年9月25日。如果,兩年后20%百草枯可溶膠劑不予續展,新劑型不再受理,百草枯制劑將在近兩年內退出中國市場。所以目前變更百草枯毒性在我國已經沒有實際意義。 第二,影響百草枯出口,無益于國家經濟發展。目前,百草枯仍在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使用,2018年后百草枯制劑將不在我國生產使用,我國生產的百草枯將全部用于出口,所有登記管理措施只會對出口造成影響。企業呼吁,行業政策應該朝著有利于經濟發展的方向調整,而不是給行業發展增加阻力。 第三,不符合產業政策,對我國吡啶產業造成沉重打擊。百草枯主要生產原料是吡啶,2000年后,隨著我國百草枯生產工藝突破,產量大幅提升,吡啶需求急劇增加,南京紅太陽集團和山東綠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克服重重困難,實現了吡啶的產業化生產,解決了我國化工行業幾十年的技術難題。我國也成為全球最大的吡啶生產國。吡啶產量的70%-80%用于生產百草枯,如果將百草枯毒性級別變更為“劇毒”,勢必會影響百草枯的用量,一旦失去百草枯對吡啶的支撐,吡啶產業鏈必將崩潰,將給我國吡啶產業造成沉重打擊。 第四,不符合農藥登記管理規定和常理。一是農藥毒性是農藥評價的重要內容,也是農藥生產、儲運和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據,其判定是按照法定的依據、標準和程序進行的;二是我國農藥登記評審是個案受理、個案評審,即申請者申請登記的每個產品都是獨立申請,每個產品都有獨立的整套登記資料,評審應該只限于本產品資料,不應該受到其他資料和數據的影響。三是多數國家和地區并未限制百草枯。我國通過行政手段將百草枯毒性提高到“劇毒”,不合常理。 后百草枯時代 誰能笑傲“除草江湖” 針對百草枯水劑被限后其市場份額的替代,業內專家表示,目前百草枯水溶性顆粒劑、膠劑等劑型正在開發中,百草枯水劑的禁用會給草銨膦、敵草快以及一些苗后除草劑帶來機遇,但所占市場份額的大小取決于百草枯其他劑型的市場價格。 據了解,目前國內已經獲得登記的兩種劑型分別是山東綠霸的50%可溶粒劑(即顆粒劑)和南京紅太陽的20%可溶膠劑。綠霸的50%可溶粒劑于2013年11月8日獲得臨時登記,有效期為1年;紅太陽的20%可溶膠劑2013年9月25日正式獲得登記,有效期為5年。 山東省農藥科學研究院院長李德軍指出,通過熔融噴霧冷卻結晶造粒的方法,使百草枯水溶性粒劑生產規模化、安全化、低耗清潔化成為了可能。該工藝通過密閉循環系統,全程伴水濕潤,最終獲得的三水合百草枯結晶體,產品基本不含粉塵,且生產過程“三廢”達標,從根本上解決了生產安全環保問題。“經過前段時間市場情況反饋,2016年1-6月,各地百草枯水劑市場需求旺盛,造成這種現象的出現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生產企業減少生產與供應,二是不排除消費者提前加大采購的影響。未來市場替代產品的布局,不會立刻出現被一款產品瓜分、壟斷的局面。”李德軍說。 百草枯水劑替代后給哪些產品帶來新機遇?浙江永農生物科學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崇鋒認為,草銨膦具有彌補草甘膦和百草枯防除部分惡性雜草的不足,持效期長,安全性更高等優勢,能占有一部分市場。除草銨膦外,百草枯水劑替代還給一部分苗后除草劑帶來機遇,敵草快對闊葉雜草的高效防除也能搶得一部分市場,但敵草快需解決防除田間單子葉禾本科雜草的藥效問題。紅太陽集團市場部經理彭永強表示,百草枯水劑的退市對非選擇性除草劑市場影響很大,百草枯新劑型、草甘膦、草銨膦等都會迎來一定的發展機會。 “百草枯日薄西山,新型制劑轉型發展需盡早安排;草甘膦復配制劑潛力較大,解決抗性問題,仍有發展空間;草銨膦走在希望的田野上,提技術、增產量、降成本、安全生產、環保達標是關鍵。”浙江新安化工集團高級工程師蔣志秋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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