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四川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將繼續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的修訂進程,并做好相關地方立法的準備工作。
在四川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龍嘉研等11名省人大代表提出《關于修訂〈四川省農藥管理條例〉的議案》。2011年3月8日至12日,四川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組織農委委員、議案領銜代表、省農業廳和省供銷社相關負責人到南充市及其南部縣、閬中市和雅安市及其雨城區、滎經縣、名山縣,對《四川省農藥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開展執法調研。
執法調研工作圍繞代表議案中所提的規范農藥名稱、建立強制購買農藥憑證索取制度、限制使用農藥的管理、完善農藥經營主體等內容,對農藥銷售環節、使用環節、市場監管的情況進行了重點調研,先后召開6次座談會,廣泛聽取各市、縣政府關于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匯報以及相關單位負責人、人大代表、農業執法人員、農藥經營人員、農民專業合作社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實地考察了11處現代農業示范園區、農藥配送中心、茶葉生產合作社等農藥經營、使用現場。
從調研情況看,各級政府通過加強對條例的宣傳貫徹、執法體系建設、實施執法監管、創新工作方式等舉措,農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調研中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是:條例相關條款不適應發展需要、監管力度不強、工作經費保障不足等。
為此,四川省人大農委建議,加大對條例的宣傳貫徹力度;細化部門工作職責,形成監管合力;合理布局農藥檢測點、適當增設違禁農藥銷毀點;積極推廣行之有效的經營、使用和監管新方式;做好修訂條例的前期準備工作。目前,國務院法制辦已著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四川省人大農委表示將繼續關注上位法的修訂進程,并做好相關地方立法的準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