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藥管理條例強化安全風險防范,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7-4-3 14:43:00 |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農藥登記、生產、經營、使用各個環節都強化了安全風險的防范,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確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農藥的使用事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近年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蔬菜產品農藥殘留抽檢合格率從2001年62.5%上升到近幾年的96.0%左右。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居民消費正由“吃得飽”向“吃得好、吃得營養、吃得健康”轉變,對農藥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實踐中,還存在農藥使用時擅自加大劑量、超范圍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間隔期采收農產品的現象,“問題豇豆”等農藥殘留引發的農產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成為影響農產品質量和農業效益的主要因素,也引起社會的高度關切。趨利避害,是世界各國對農藥實施立法管理的宗旨。為此,《條例》圍繞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的安全控制,在源頭環節,提高了農藥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評價要求,提高了市場準入門檻;在生產過程環節,強化了使用科學性和規范性的保障措施;在農產品質量監管環節,建立了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與登記同步的工作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鏈條。 依法管理農藥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條例》完善了農藥管理制度,設立了農藥登記、生產、經營等許可制度,加強了監督管理和使用指導,明確了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的主體責任,加大了違法處罰力度,有利于從源頭上防范農藥殘留風險、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近年來,我國先后禁用了高毒高風險農藥39種,高毒農藥產品登記數量已經下降到2%以下,因農藥造成的急性中毒、農殘超標等問題得到有效控制。但鑒于地下害蟲等病蟲防治仍有需求,短期內難以完全替代,目前仍有11種高毒農藥在農業生產中使用。為加強高毒高風險農藥管理,《條例》設立了包括高毒農藥在內的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制度,采取專柜銷售、實名購買、溯源管理等措施,并規定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以及違法經營使用高毒農藥的處罰措施。同時,要求農業部門加強農藥使用安全風險監測,逐步淘汰高毒高風險農藥。建立農藥召回制度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制度,防范農藥安全風險。 科學用藥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措施。《條例》明確了農藥使用過程中各主體的責任和義務。縣級以上農業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須做好農藥使用指導和服務工作,制定和實施農藥減量計劃。農藥使用者須按照農藥標簽使用農藥,農產品生產企業、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應當建立農藥使用記錄。農藥生產企業和經營者須對農藥產品質量和指導科學合理使用農藥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違法亂用濫用農藥者將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這有利于補齊農藥使用監管難的短板,從農業生產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
相關閱讀 |
3月高效氟氯氰菊酯原藥生產企業產量分析 |
今年多家跨農藥跨國公司推出新品除草劑 |
441億元項目大單“落戶”滁州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