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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研發與創新迫在眉睫,創新企業將成為行業未來領頭羊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7-8-10 10:23:00 |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也是一個企業發展的不竭動力。隨著市場需求、政策法規、種植方式等的變化,仿制獲利的時代已然逝去,農藥的研發與創新迫在眉睫,而創新企業也將是行業未來的領頭羊。 在8月5日召開的“2017農藥熱點產品信息交流會”上,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監督管理處吳志鳳副處長就新形勢下農藥研發和創新的必要性,研發和創新的內涵、形式、面臨的困難以及如何進行創新等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向參會嘉賓進行了詳細介紹。 新政策鼓勵創新并為之提供便利 據吳副處長介紹,全國在冊的農藥企業有2,000多家,每年批準下來的農藥登記有3,000多個,同質化產品十分嚴重,新《農藥管理條例》嚴格控制同質化產品數量,規定相同有效成分和劑型的單制劑產品,含量梯度不超過3個;混配制劑的有效成分不超過2種,除草劑、種子處理劑、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過3種;有效成分和劑型相同的混配制劑,配比不超過3個,相同配比的總含量梯度不超過3個。同時,新《農藥管理條例》鼓勵創新并為之提供便利,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登記創新成分,除新農藥外,其他農藥無需申請即可進行登記試驗,而且已登記產品的登記資料可以轉讓,還允許代加工等。 企業如何進行研發和創新? 吳副處長說,創新本身不易,而且管理要求也越來越高,比如登記資料要求的大幅提高,新登記資料規定中,毒理、環境、殘留、藥效均增加新要求,難度提高;登記試驗要求提高,安全性試驗要符合GLP規范,藥效試驗要符合GEP規范;以及政策把握不易等因素,均是研發和創新中面臨的主要困難。 那么企業應該如何進行研發和創新?會上,吳副處長建議企業認清形勢,認清國家的形勢、農業生產總體形勢、企業內部自己的形勢,從而找準創新定位,從有效成分創新、制劑創新、使用創新等方面切入。 有效成分創新方面,國際總體趨勢是,通過對生物源的結構改造來開發產品類型,取代一些高毒、高殘留或抗性嚴重的傳統農藥。同時,生物源農藥也成為了人們關注和開發的熱點,比如,利用昆蟲等害物特有的物質(信息素、脫皮激素等),進行“仿生”合成來控制害蟲;通過化學的手段對存在著某些不足的生物農藥或生物物質經過結構改造,開發了一批新的高效、安全的農藥,如阿維菌素、依維菌素;利用生物酶進行手性化合物合成;通過對光學活性的拆分、轉位,開發一批純光學活性的農藥等。我國的農藥創制情況主要以生物發酵、結構改造、仿生合成及生物農藥見長,而且國內這些成功創制的產品往往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吳副處長強調,創制或有能力購買創制有效成分的企業將是未來行業的龍頭。 制劑創新方面,主要有3點:一是了解產品特性,創新劑型,提高藥效,如噻蟲胺企業基本都登記懸浮劑、可濕性粉劑,但該產品在土壤中穩定性好,半衰期300天以上,有企業就利用這個特點登記了顆粒劑,效果很好;二是研究產品特點,創新劑型,趨利避害,如吡唑醚菌酯制成微囊懸浮劑應用于水稻;三是對現有已登記產品劑型進行改造,提高藥效,我國高端農藥市場幾乎被外企特別是六大農化巨頭的產品壟斷,我國專利化合物與跨國公司比有差距,但我國農藥產品與國外產品的差距更重要是制劑水平的差異,制劑決定農藥效果,一個農藥制劑的好與壞,主要由其助劑和生產工藝決定,相比原藥,對企業而言,農藥制劑劑型的改造更容易且更值得投入,走精品化路線或成中國農藥崛起的良策。 使用創新方面,可合理搭配產品,制定作物解決方案;可發現并利用現有農藥的使用范圍;可合理利用農藥的其他功能,如植物健康作用;亦可聚焦作物,做大做強,針對某一特定作物進行研究,提供栽培、植保等全生育期一條龍服務等。 最后,針對農藥的研發與創新,吳副處長對農藥企業提出了6點建議:加強責任意識,更新質量理念,避免低水平創新,樹立正確的銷售理念,進行GLP、GEP管理,以及重視人才培養等。她建議,企業要充分認清自身的責任所在,注重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的培養,重視研發、助劑的作用,不要進行低水平創新,一味提高含量,或是單純為了改變劑型而改變劑型,要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地進行創新和銷售,同時,在登記試驗中發揮主觀能動性,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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