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執法是“流油的肥差”?誰在收保護費,給假貨開綠燈?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7-8-16 9:15:00 |
曾幾何時,公安部等八部門聯合啟動聲勢浩大的“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雷霆萬鈞,聲勢浩大,但是農資市場造假為何依然泛濫,屢禁不止? 原來,基層農資市場覆蓋一張灰色保護網——執法經濟。 何謂“執法經濟” ? 央視《焦點訪談》曾以“誰在收‘保護費’”為題,報道了縣(以下稱某縣)工商部門發布“紅頭文件”,向所有經銷商戶征收“保護費”。縣工商部門把“收費罰款”指標分解到區、段、組,最后落實到人,每位執法人員罰收任務平均3萬元,并把收費罰款與工資、獎金、福利掛鉤,對超額完成任務的,超出部分100%獎給個人,完不成任務就按比例扣發工資和各類補貼,還影響評優晉級。有關人員解釋說:只要營銷商戶積極交費或者多交費,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撐腰”。言下之意,即使你違規經營,也可以為你亮開綠燈。 改革初期,農資產品市場全面放開,民營企業和經銷商如雨后春筍,隨之假冒偽劣產品嶄露頭角。與此相應的是市場管理機構需要大量的執法人員,就全國來說這可是相當龐大的數目,在當時國家經濟并不寬裕的情況下,只有采取“自收自支”或“半收半支”措施供養這批執法人員。這就是全國很多地方實行的“執法經濟”。既無法律規定,也無法律約束。 種子執法: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山東省某縣種子管理站有8名執法人員,全為“自收自支”,就是說全年工資福利和經費完全依靠“執法經濟”解決。一位企業老板說:種子企業都守法經營了,去罰誰啊?為了生存,執法人員主要挑毛病找碴兒。經銷商天天提心吊膽,隨時會遭遇罰款臨頭。這樣過日子不是長事啊!于是雙方商定:全縣7家注冊3000萬元以上的種子企業,每年上交2萬元的保護費,集資14萬元;全縣167家種子經銷店,每年交2000元的管理費,集資33.4萬元。兩項加起來約50萬元,平均下來可以保證每位執法人員年收入5、6萬元,這樣除去“五險一金”,在縣域經濟可也算是衣食無憂的好差事了! 種子行業有段流行語:育種的不如繁種的,繁種的不如賣種的,賣種子的不如套包的,套包的不如執法的。謹小慎微的種業老板寧愿選擇支付賄賂成本破解“執法經濟”,而不愿意也不敢通過法律途徑去和權力部門較真兒。老板說:逢年過節,公司都要裝滿一車禮品,提上一兜紅包,挨門挨戶“求神拜佛”,保佑一年平安。一位地方官員說:這不是哪一級政府或哪一個部門能解決的事,也不是政企分開或政事分開的問題。制度性壟斷導致企業的微觀主體地位在市場中難以確立,干預了種子市場的正常運行,歸根到底說還是政府管理體制存在的弊端。 買到假肥料,你應該這么做! 從今年開始,銷售假肥料最多可判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律對經銷商收假也作出了嚴厲的懲罰,使售假風氣不至于那么猖獗。所以一旦您買到了假肥料,要做以下兩件事情: 一是立即向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舉報,走協調解決的辦法。舉報電話:12315、12316。 二是走法律程序進行投訴。1、注意投訴的時效性。我國的法律規定,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其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因此,農民要投訴一定要在有效時間內進行。2、注意搞好農資的權威技術檢測。由于農資是特殊的商品,在自己認為其購買的農藥、肥料等農資有質量問題時,在投訴前應當向當地質量監督部門申請鑒定。鑒定結果確實為假劣農資時,方可投訴。3、注意投訴材料的齊全。投訴時要書寫訴狀,內容包括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購買農資日期,價格、銷售者或生產者,農資出現質量問題的具體時間,因農資質量帶來的損失,并要帶上購買農資的發票或復印件,并保留好質量監督部門的鑒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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