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真正實現農藥廢鹽的身份轉換?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7-9-26 10:15:00 |
這是一個一直以來困擾農藥企業發展的問題,尤其是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次修訂頒布以來,國家對化工行業固體危廢管理越來越嚴格,對農藥生產中含鹽廢水及回收固體鹽加強了監管力度。雖然經過多年的努力,不少農藥企業的含鹽污染控制水平有較大的進步,回收技術和處理裝置進入先進的行列,但處理出來的副產鹽的出路很狹窄,有的甚至是找不到出路,仍然一直被冠以“危廢”擱置在倉庫。那么怎樣為它們正名?怎么讓它們有路可走?2017年9月20日,在南京華江飯店召開的,由中國石化聯合會、中國化工環保協會共同組織的“含鹽廢水及廢鹽污染物控制技術政策研討會”上重點談論了這個令人關注的話題,與此同時“農藥廢鹽污染控制技術政策研究”項目正式啟動。 會議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環保處莊相寧處長主持,江蘇省農藥協會會長周荃到會并致辭,她向到會的農藥企業介紹了中國石化聯合會這項為企業做實事為國家分憂愁工作的重要意義,強調中國石化聯合會一直在積極地向環保部反應阻礙農藥行業發展的難點痛點,積極研究切實可行的措施,以達到既符合國家環保的要求,又能解決企業在生產排污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的目的。周會長感謝聯合會在江蘇召開本次研討會,因為會議的召開給了江蘇企業一個參與進言獻策的機會。 會議首先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副秘書長周獻慧研究員作“危險廢物有關政策建議及下步工作設想”的報告。報告總結了石化行業產品種類多,危廢總量大的特點,一直以來企業有對危險廢物處理有訴求,遇到許多難點問題期待解決。從去年3月開始中國石化聯合會和中國化工環保協會聯合開展了對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情況調研工作,僅3個月,就收到173家企業反饋的調查材料,被調查的173家企業2015年共產生危險廢物228萬噸。問題有:① 企業的主體責任不落實,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和監管不到位。②危險廢物管理體系不完善,一是經營許可苛刻,致使有些副產綜合利用企業無法獲得經營許可證;二是缺少危險廢物分級管理體系。③ 處置能力不足,導致處置費用很高。④ 危廢轉移程序復雜,影響處置。⑤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不好操作。⑥ 危險廢物和副產品界定不清。⑦ 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重視不夠。⑧ 危險廢物鑒別渠道不暢。在談到有關政策和建議時,周秘書長列舉了7條:① 加強宣傳,提高企業守法意識。② 完善危險廢物分類管理體系,按照填埋、焚燒和綜合利用等不同處置要求分類管理,頒發不同類別的許可證。③細化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實行動態化增補機制。④ 明確危險廢物中副產品鑒定原則。⑤ 大力促進廢物綜合利用。⑥ 推進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市場化,鼓勵大型石化企業、化工園區和其他有危廢處置能力的單位資源利用。⑦簡化危險廢物轉移審批轉移手續,開展企業網上危險廢物轉移報批手續,自主選擇有資質接收單進行處置利用。目前已經完成第一批危險廢物豁免管理研究項目清單,制定了該些項目的處理處置技術規范。至于副產工業鹽的解決,已經有多項研究思路與進展,其中包括用于離子膜堿、純堿生產,隔膜堿裝置處理,高鹽廢水排海,廢鹽集中處理裝置等,有些項目已經實施了多年,有許多成功的例子,但是缺少統一的規范標準去推廣實施。談到下一步工作打算,周秘書長說,需盡快確定第二批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規范和豁免管理研究項目清單,組織協調副產工業鹽用于離子膜堿、純堿的生產研究工作,組織相關單位開展含鹽廢水處理排海研究工作,組織開展綜合利用產品標準編制,給企業目前難以解決的廢物找一個出路。建議企業認真學習環保部最近頒發的《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理解國家對危險廢物鑒別提出的具體意見。周秘書長提醒到會企業,注意技改和申報項目時副產物和副產品的正確區分,在同一生產過程中生產的,凡不是目標產品的物質都是副產物,在沒有鑒定之前都視作危險廢物;其中一些物質經處理,符合地方或國家標準、有替代原料的產品質量標準,稱作副產品,如果暫時沒有標準,企業可以制定污染物控制指標或技術規范并得到國家批準,這樣就可以按副產品處理。這就是現在他們正在推進的幫助企業制定某些副產物的環境與污染控制技術規范文件,讓這些副產物得到一個合法的身份。再經過1年的工作,最后向環保部提交3方面工作內容,一是廢鹽的技術研究報告,二是處理廢鹽的技術規范,三是農藥廢鹽的技術政策研究,這3方面的內容都需要依靠到會的相關單位積極參與配合,相關企業都是這個廢鹽政策課題研究的成員,希望在之后的工作報告和政策建議中獻計獻策,將這項對行業具有重大意義的工作順利推進到底。 會上,中國化工環保協會技術交流部吳剛主任就農藥廢鹽污染控制技術政策研究項目工作進展情況作了報告。2016年10月,中國石化聯合會向環保部土壤環境管理司專題匯報,并報送了《關于申請第一批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規范及豁免管理研究立項的函》,農藥行業含鹽廢水及廢鹽治理研究就列在其中。11月得到環保部的復函同意,就此開展了該項工作。通過開展基本信息調查、收集相關文獻資料、綜合評價不同利用處置技術的先進性和適用性,提出農藥廢鹽的減量工藝和綜合利用產品中有害物質控制要求。通過開會、發文、編寫提綱、組織專家討論等形式,目前已經形成了項目組織機構。經過近1年的工作,項目組織已經基本掌握了農藥含鹽廢水及廢鹽基本現狀。數據統計,全國農藥行業每年排放廢水3億噸,其中含鹽廢水占8%,農藥副產鹽相對全國工業產生量最大,每年約100萬噸,除了生物農藥,化學農藥生產大都產生含鹽廢水,而農藥含鹽廢水中含鹽量高、種類多,有機物去除難度大,回收鹽的去向受阻,目前庫存量很大。因此提出含鹽廢水治理重點應放在含鹽廢水分質分類治理,從源頭減少廢水產生量,提高預處理效果,才能提高副產鹽綜合利用率。準備制定的含鹽廢水和廢鹽治理技術政策是一項和技術規范配套出臺的指導文件,基本框架包括:總則和控制目標,清潔生產技術,源頭控制技術,資源化綜合利用,末端治理技術,二次污染防治,國家鼓勵發展的新技術以及配套的保障措施。準備編制的農藥廢鹽利用處置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的基本原則是,以工程實踐為基礎,以滿足達標排放為基本要求,以先進技術為主體,突出環境工程特色,體現環境保護要求;依據是《環境工程技術規范制定技術導則(HJ 526—2010)》,其編制思路是緊緊圍繞在全面調研行業含鹽廢水治理成功案例的基礎上,提出綜合利用產品中有害物質控制要求,具有合理的經濟性和適用性,確保治理后達標排放。 會議邀請到江蘇長青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呂良忠總工程師講解實現廢鹽處置利用的含鹽廢水蒸發濃縮加高溫焚燒處理技術。他介紹說,綜合利用較為容易的有鉀鹽、銨鹽、硫酸鹽和磷酸鹽,較為難利用的是鈉鹽和鈣鹽,原因是氯堿行業進工業氯化鈉很便宜,僅200元/噸,而廢鹽處理的成本高達3,000~4,000元/噸;而且使用還存在風險,一套離子膜如果因此損壞將損失上千萬元。最難處理的是混鹽,根本無法利用,因此必須從生產源頭和過程中細分含鹽廢水,不能混合在一起。呂總工列舉了其所在公司處理處置含氯化鈉廢水的案例,從預處理技術到裝置的選型,以及焚燒技術的不斷改進,使最后回收的氯化鈉中的有機物得到有效去除,從而保證了回收鹽綜合利用的安全性。 浙江新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應建在會上作了題目為“新安集團草甘膦母液資源化利用技術介紹”的報告。他們采用自主研發的“氧化濃縮——定向轉化——磷酸鹽深加工”技術,生產工業焦磷酸納、磷酸三鈉等多種磷酸鹽產品,實現了草甘膦母液高效資源化利用。 山東濰坊潤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志清發言,題為“致力清潔生產,追求環境友好——工業鹽資源化綜合利用情況匯報”。李經理介紹了該公司對工業鹽熔融工藝研發的歷程,從符合隔膜電解裝置用的回轉窯處理到石英管回轉爐,再到熱風動態煅燒爐和熔融爐,不斷革新,直至得到符合現代氯堿離子膜電解裝置的條件,他們的熔融工藝回收獲得的精制鹽,經鑒定,產品質量完全滿足企標要求。 會議期間進行了參會企業情況介紹和會議主題的研討。企業根據紛紛介紹自身的廢水廢鹽的產生情況,客觀反應目前對含鹽廢水和廢鹽處理的現狀。有的提出因地制宜采用精制鹽回填鹵礦建議;有的建議氯化鈉用于制備純堿;有的表示積極支持推進排海政策出臺。對于這幾點要求,協會認真地做了解釋性回答,回填、做純堿或排海都需要有規范和標準才能實施,否則都存在環境影響問題,純堿還有食品安全問題。有些企業介紹了特有的處理工藝,比如將樹脂吸附分離鹽應用在戊唑醇含鹽廢水處理;氯化鈉回收達到產品標準后用于印染行業;回收氯化鉀用于化肥行業;有的企業將回收鹽加氯化鈣做成融雪劑銷售。有的企業建議從標準制定上給出合理的綜合利用途徑,實現廢鹽集中處理,發揮綜合優勢。南大研究院代表針對這個話題進行發言,他們采用樹脂法對高鹽廢水進行預處理,從而將水中有機物和鹽分開,并與江蘇省鹽業集團合作,計劃在濱海園區建立5萬噸/年工業廢鹽處理處置中心,產出鹽供應給鹽業集團旗下的沿海化工(氯堿廠)離子膜燒堿使用,解決園區企業廢鹽的出路問題。討論中企業大都反應廢鹽經處理找不到綜合利用的途徑,只能庫存等待,有的只能進行危廢轉移。為了產品能夠繼續生產,情愿花費巨大代價進行轉移填埋,但實際上危廢轉移還是受到嚴格地限制,最終庫存量還是大于處理量。令他們苦惱的是,假如企業花很大的代價,購置了諸如大連海伊特或廣州拉斯卡的專用焚燒爐,產品能夠達到目前最好的質量水平,國家是否可以發證書,認可該產品的合規性,從而真正實現回收氯化鈉鹽脫去“危廢”的帽子,身份得到轉換?現在正因為沒有這個途徑,多數企業仍然持觀望態度。 經與會者認真地討論,針對會議主題得到普遍認同的做法是:企業認真做好廢水前期處理,從源頭實現含鹽廢水的分類管理,然后對單一含鹽廢水進行技術分離,再進行濃縮蒸發,得到的粗鹽再集中到具有規模性、國家批準的處置單位,進行集中焚燒精制回收得到符合標準的鹽,只有這樣,才有可能真正達到廢鹽的綜合利用,實現廢鹽的身份轉換。 會議布置了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內容,還是從進一步細化調研數據開始,包括品種生產工藝、含鹽廢水及廢鹽情況、處理處置技術情況,以及相關建議,鼓勵多提出源頭控制產生廢鹽的清潔生產工藝、原料替代技術、廢鹽綜合利用技術,提出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裝備,提出希望協會予以協調的相關問題。會議最后要求各個參會企業于9月30日之前將調查表提交反饋,以便中國石化聯合會進行整理匯編,最后形成研究報告、技術政策、技術規范等3份報告,向環保部匯報。本次會議推薦了江蘇長青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廣州拉斯卡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新安集團和大連海伊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兩組有成功案例的單位為廢鹽處理處置技術規范的起草單位。會議贊賞了參會企業能夠實事求是地反應情況,希望在填寫調查表時繼續實事求是,認真填報,反應企業真實情況,積極配合調研調查工作,以便協會能夠形成切實可行的匯報材料,下次開會的時候就會有一套成熟的文件展示給大家。 會議最后祝愿:讓我們共同期待農藥廢鹽的問題最終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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