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印發《2018年種植業工作要點》,關于農藥講了什么 |
來源:微語農藥 2018-1-31 10:36:00 |
2018年1月18日,農業部辦公廳印發了《2018年種植業工作要點》,提出加快轉變農業生產方式,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大力推進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牢牢守住國家糧食安全底線,持續推進種植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綠色發展,努力提高種植業發展質量。 涉及農藥,《要點》明確提出了以下六個方面的相關重點工作: 1. 持續推進農藥減量增效 深入開展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加力推進綠色防控減量,建設一批病蟲害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稻田綜合種養示范基地、蜜蜂授粉與綠色防控技術集成示范基地,選擇150個縣開展果菜茶病蟲全程綠色防控試點,集成推廣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為主的綠色防控技術模式和服務機制,擴大綠色防控覆蓋范圍,力爭主要農作物病蟲綠色防控覆蓋率提高2個百分點左右。 加力推進統防統治減量,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扶持一批農作物病蟲防治專業服務組織,在糧食主產區和園藝作物優勢產區,開展全程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加力推進高效藥械減量,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和植保專業服務組織購買植保無人機、自走式噴桿噴霧機等高效藥械,加強農企合作,示范推廣高效藥械、低毒低殘留農藥,加強技術培訓,引導農民安全科學用藥。強化監督考核,將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列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農業現代化發展考核指標,推進工作落實。 2.推進標準化生產 結合實施產業興村強縣行動,加快標準制修訂,在系統梳理現有標準基礎上,清理、廢止一批不適應綠色發展的標準,制修訂一批農藥殘留、技術規程、產品等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新制修訂農藥殘留標準1000項。 3.強化質量安全監管 嚴格投入品使用監管,落實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推進農藥追溯體系建設,兩年內再禁止使用2種高毒農藥,剩余10種5年內逐步禁止使用。嚴格實施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推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電子檔案和追溯管理。 加強農藥使用安全風險評估監控,對使用15年以上的農藥品種開展風險再評價,對現有高毒農藥深入開展風險評價和替代產品篩選。指導農民科學用藥,嚴格落實按標簽標注用藥和安全間隔期制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快小宗作物用藥登記,科學合理采取臨時用藥措施,最大限度緩解小宗作物用藥短缺問題。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機制,健全投入品管理、生產檔案、產品檢測、基地準出和質量追溯等5項制度,率先在果茶產品開展試點。深入開展以農藥殘留監控為重點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確保從田頭到餐桌的質量安全。 4.貫徹《農藥管理條例》 開展《農藥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推進年活動。研究制定農藥產業政策,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發揮農藥登記引導作用,促進農藥技術創新,提高農藥登記門檻,減少新登記同質化產品數量,有序淘汰高毒農藥,積極發展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環保新型農藥,優化產品結構。 加強生產許可管理,提高產業集中度,優化產業布局。加強經營許可管理,實施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加強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強化農藥使用指導,加快農藥殘留標準制定,推進科學選藥用藥。加強農藥管理隊伍建設,推進信息化管理,加快建立覆蓋登記、試驗、生產、經營等農藥數字化平臺,提升農藥管理水平。 5.規范行政審批 修訂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章程,完善評審規則,規范評審程序,建立保密、回避等評審制度。 6.推進科學執法 加強農藥、肥料等農資市場監管,開展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農藥生產經營主體專項檢查,依法嚴肅查處制售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組織農藥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職業安全培訓,防范農藥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加強信息公開,對農藥、肥料行政審批和執法監管信息及時依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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