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可以申請化學農藥原藥生產范圍? |
來源:農藥科學與管理 2018-3-31 10:36:00 |
問:新設立農藥生產企業申請農藥生產許可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按照《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新設立化學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在省級以上化工園區內建廠;新設立非化學農藥生產企業、家用衛生殺蟲劑企業,應當在地市級以上化工園區或工業園區內建廠。 問:哪些企業可以申請化學農藥原藥生產范圍? 答:按照《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以下企業可以申請化學農藥原藥生產范圍: (1)生產地址在地市級以上化工園區或工業園區的已有化學農藥生產企業; (2)生產地址在省級以上化工園區的已有非化學農藥生產企業; (3)地址在省級以上化工園區的新設立農藥生產企業。 問:哪些農藥生產企業可以申請化學農藥制劑生產范圍? 答:按照《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以下企業可以申請化學農藥制劑生產范圍: (1)已取得化學農藥制劑的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證書且處于有效狀態的農藥生產企業; (2)生產地址在省級以上化工園區的已有非化學農藥生產企業; (3)生產地址在省級以上化工園區的新設立農藥生產企業。 問:農藥生產企業遷址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農藥生產企業遷址的,應當重新申請農藥生產許可證;化學農藥生產企業遷址的,還應當進入市級以上化工園區或工業園區。 問:一個企業可以在不同區域擁有多個生產地址嗎?擁有多個生產地址企業的農藥生產許可證是一個生產許可證號嗎? 答:按照《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農藥生產許可證實施一企一證管理,一個農藥生產企業只能有一個生產許可證。 一個農藥生產企業可以在發證機關管轄的行政區域內,擁有多個生產地址。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將在農藥生產許可證中,注明每個生產地址的農藥生產許可范圍。 問:委托農藥加工、分裝有什么要求? 答: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委托方應當取得待委托加工或分裝產品的農藥登記證,受托方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生產許可范圍。 原藥(母藥)不得委托加工和分裝。向中國出口農藥的,其產品允許委托具有相應農藥生產范圍的農藥生產企業分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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