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行業創新難的問題如何破解? |
來源:中化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首席科學家 2018-5-23 10:45:00 |
習總書記在今年兩會期間強調: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 兩會結束后不久,中化集團召開了2018年高層研討會,會議的主旨報告“科學至上”吹響了公司全面轉型升級的號角,成為中化創新發展的里程碑。 產品創新是企業核心競爭力 在報告中,中化集團董事長寧高寧全面闡釋了“科學至上”的深遠意義,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指出企業創新升級是大勢所趨,系統分析了中化集團轉型為科學技術驅動發展的基礎所在,指明了向創新平臺公司轉型的路徑、方法、專業領域和戰略定位。 正如寧總指出的,今天的中化要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盡管大家都知道創新的難度和艱辛,但如果中化想要走上一條受人尊敬的公司發展之路,它必須是創新的、創造的、創業的,最終是引領行業的,相信通過大家的努力,中化一定能成為一家科學技術驅動、科學技術為核心競爭力和靈魂的企業。 創新難,因為創新并沒有統一的理論和可靠的模型,也沒有一成不變的創新科學。事實上,創新思維就是要與眾不同、打破常規。 創新一般分為3種類型:一是產品創新或原始創新,二是過程或工藝創新,三是應用創新(包括商業模式創新等)。其中,產品創新難度最大。 新農藥創制自然也很難,為什么難?因為它橫向涉及多種學科,縱向涵蓋上述3種創新,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當然最難的就是產品創新,其具有“多學科、長周期、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等特點,且農藥不同于其它產品,由于抗性以及新的病蟲草害發生等因素,需要不斷推出安全環保、性能優異的新產品。 以市場為導向的新農藥,其完整的研發體系或創新平臺必須包含如下組成部分:新化合物設計與合成、生物篩選、工藝研究、制劑研究、安全評價。 推新的過程非常艱辛。首先要發明一種市場需要、潛力大、專利權穩定、高效的新產品,產品還必須符合苛刻的登記要求,即確保對人類、環境安全,這是產品創新,其成功率只有十六萬分之一,且需耗時十多年、耗資3億美元左右;然后,要經過工藝研究,選擇廉價易得的原材料,采用安全環保的工藝,生產出成本更低的產品,這是過程創新;最后,新產品要合理地應用于農業防病治蟲除草,不僅確保農產品產量,更要實現農產品提質增效,這是應用創新。 在互聯網時代,研發體系健全自然更好,萬一不全,一定要有核心競爭力——不怕有短板,就怕沒優勢。短板可以通過合作、購買來彌補,但沒有核心競爭力,則絕對不行,而產品創新就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從創新層次看農藥新品研發 國際上,農藥化合物產品的創新一般分為6個層次。 第一層,研究已知化合物,發現其用途或者新用途,或利用已知中間體作為農藥活性成分,性能與已有化合物相似,有可能有一定互補性。但相關化合物如果有專利或專利沒有過期,實施中有很大的侵犯他人專利權風險,需要支付一定的專利費。 第二層,在已有專利范圍內化合物進行選擇性發明,研發出“me-too”或是“me-better”新藥,性能好于或與已有化合物相似,與現有產品相比有可能具有互補性或替代性,但很難獲得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如果相關專利沒有過期,也需要支付專利費。 第三層,研制已有專利范圍外化合物,研發出“me-too”新藥,性能與已有化合物有差異或相似,與現有產品相比有一定互補性。如果專利授權,不僅專利權穩定,而且不用付任何專利費。 第四層,研制已有專利范圍外化合物,研發出“me-better”新藥,性能優于或與已有化合物差異顯著,與現有產品相比具有互補或替代性,屬突破性創新,具有完全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 第五層,自主發現全新結構,研發出“me-first”或是“first in class”新藥,性能優于或與已有化合物差異顯著,具有替代和互補性,有可能是顛覆性創新,具有完全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 第六層,自主發現全新作用機理,研發出“first in class”新藥,性能顯著優于已有化合物,屬顛覆性創新,具有完全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 總體來說,我國創制的農藥化合物產品性價比一般,多屬于“me-too”研究(性能與現有產品相似,互補性差,也不具備替代性,甚至有的化合物性能比已知化合物還差),主要是因為創新投資不足、基礎研究薄弱、創新研究時間短、創新水平有限等,當然也有急功近利的原因。歐美日等國家和地區的農藥巨頭在新藥創新方面實力強大、技術水平高,盡管每一層次都有互補性或者替代性的化合物,但他們大多研究4~6層次化合物,即與現有產品相比,屬突破性、顛覆性創新,或可以替代,或與之互補,因此其創新的化合物性價比高,多成為“重磅炸彈”?梢姡谵r藥創新這條道路上我們任重而道遠。 當下,新《農藥管理條例》實施、互聯網等迅猛發展,農藥創新的觀念是否應轉變?是否依然采用跟隨式創新(發明新產品與現有產品性能相似)?是否要考慮持續發展?是否要真正做到以市場為導向?是否加大研發投入力度,重點研發具有互補性或替代性或突破性或顛覆性創新的新產品? 創新層次較低的原因分析 若深入分析我國農藥創新層次較低的原因,主要可歸結為以下幾點: 首先,農藥創新體系、理論和方法存在問題。研發體系包括合成、生測、工藝、制劑、安全評價、市場評估、登記、全球營銷網絡。我國有不少單位從事新農藥創制,但創新體系不完善或者不健全,大多數單位僅有合成環節,有的單位甚至連生測也沒有,即使有生測,靶標也不一定以市場為導向;理論方法差別不大,但因為經費等原因造成理論創新受限;在創新方法上,國內研究機構也不是以市場靶標為導向,存在“為了創制而創制”的現象。 其次,農藥創新機構間的協作存在問題。眾所周知,產品再好,也必須通過一定的推廣與營銷才能帶來實際收益,但目前推廣應用實力強的單位通常創新能力有限,而創新能力強的單位市場能力又有欠缺。事實上,國內企業大多擅長仿造,重視過程或工藝研究,而不重視應用研究。即使有好產品,由于市場經驗有限,營銷也不一定做得好;即使有銷售,但沒有服務,照樣做不好。同時,科研企業和生產企業之間缺乏合作,導致推廣難度加大。此外,盡管有些機構之間合作良好,但由于缺乏產業化的平臺,所以產業化難以實現。 再次,農藥知識產權保護與轉化中存在問題。我國專利法從1985年開始施行,時間較短,雖然人們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正在提高,但總體重視程度還不夠。同時,企業研發經費不足、農藥創制周期長、風險高,再加上農藥市場已近飽和,更多的企業還是選擇能夠快速帶來經濟效益的仿制農藥。 最后,國產農藥在實踐應用中存在問題。有些農藥使用者在實際操作時缺乏專業知知識與技術,不當操作導致病蟲草害的抗性增加。同時,很多使用者缺乏預防為主的理念,使得防治效果不佳。 破解創新難題的路徑 那么,農藥行業創新難的問題如何破解?我認為,應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即農藥研發及生產圍繞解決市場中的熱點和實際問題,比如,免耕帶來的雜草多樣性問題,又如病蟲草害的抗性問題。 未來,國際集約化種植和土地流轉將成為大勢所趨,農藥、化肥的使用將直接影響人類餐桌安全,技術服務業也將為越來越多的人所關注。 在新形勢下,產學研應多部門聯合創新、共同發展。通過分工合作,發揮各自的優勢,進行差異化經營,努力做到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和應用創新。同時,各單位需解決好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實現雙贏或多贏。 創制新農藥,不僅僅是產品創新,還包含過程、工藝、應用創新,不僅難度大、周期長、風險高,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在這“十年磨一劍”的過程中,企業需加大對農藥創制的支持力度,以“前人栽樹,后人乘涼”、“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須有我”的心態,重視人才和知識產權,確保硏究經費的持續投入,充分調動研發人員和應用技術人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具體到我司,應在“科技至上”引領下,以市場為導向,加大研發投入(新產品研究與開發),優化整合研發資源,重視知識產權,提升科技人員和應用技術人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強起來要靠創新,創新要靠人才。相信在新理念的指引下,集團的創新工作定會更上一層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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