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明確不再受理、批準含氟蟲胺農藥產品登記和登記延續 |
來源:農業農村部 2019-3-27 9:50:00 |
3月25日,農業農村部通過官網公布第148號公告,明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月22日生效),不再受理、批準含氟蟲胺農藥產品(包括該有效成分的原藥、單劑、復配制劑,下同)的農藥登記和登記延續。 同時,自2019年3月26日起,撤銷含氟蟲胺農藥產品的農藥登記和生產許可;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氟蟲胺成分的農藥產品。 公告提到,做出上述管理措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及履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相關要求,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經過了風險評估、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公開征求意見而決定采取的。 據了解,《國家質量興農戰略規劃(2018-2022年)》印發實施后,綠色發展理念在農業生產環節得到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負責人日前表示,針對化肥農藥投入量過大的情況,農業農村部將組織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大力推進精準施肥,改進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推進綠色防控和科學用藥,推廣新藥劑、新藥械、新技術,提高病蟲害綜合防治水平,力爭到2020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保持負增長、利用率達到40%以上。 |
相關閱讀 |
傳承發揚袁隆平精神,2021國際稻作發展論壇在長沙盛大召開 |
美殺蟲劑唑蟲酰胺許可限量數據匯總 |
廣東上饒使用生物農藥享用政府農藥補貼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