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蟲胺登記及限制使用的有關情況分析介紹 |
來源:農藥登記代理 2019-4-23 10:41:00 |
為保證人、畜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促進農藥產品結構調整和優化,增強農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為此,生態環境部等11部門全面叫停了有關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生產和使用。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48號》,決定對氟蟲胺采取管理措施。小編整理了氟蟲胺的相關資料,供大家了解氟蟲胺限制使用的有關情況。 氟蟲胺的基本資料 氟蟲胺(sulfluramid,N-乙基全氟辛烷磺酰胺,CAS號:4151-50-2),由美國固信公司(Griffin Corporation)于1989年率先研制出并在美國完成登記,于2004年在我國取得正式登記,該成分屬于有機氟農藥,通過解偶聯氧化磷酸化作用發揮作用,主要用于防治衛生蟻和蜚蠊。 氟蟲胺的登記情況 國內登記:氟蟲胺在我國主要用于防治衛生白蟻和紅火蟻,目前氟蟲胺相關產品已被撤銷,主要登記過的產品為:95%氟蟲胺原藥(WP20040004),1%氟蟲胺殺蟑膠餌(WP20040005),用于防治衛生蜚蠊,0.08%氟蟲胺殺蟻餌劑(WP20120180),用于防治衛生白蟻,0.05%氟蟲胺殺蟑膠餌(WP20130243),用于防治室內蜚蠊,1%氟蟲胺殺蟲餌粒(WP20140150),用于防治室內螞蟻和蜚蠊,1%氟蟲胺殺蟻餌劑(WP20170151),用于防治衛生紅火蟻,0.55%氟蟲胺·氟蟲腈殺蟻餌劑(WP20180119),用于防治衛生紅火蟻。 國外登記:目前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加拿大、新西蘭、愛爾蘭、日本等國及歐盟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基本無氟蟲胺產品登記。 經查詢官方信息可知,氟蟲胺可由茚蟲威、吡蟲啉、呋蟲胺、多殺霉素等產品作為替代品,用于防治衛生白蟻和紅火蟻。 氟蟲胺使用風險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PollutantS,簡稱POPs)是一種/類有機化合物,難以在環境中通過化學、生物和光解過程進行降解可以在環境中持久存留,并能夠通過空氣、水和遷徙物種進行長距離越境遷移,在人體和動物體內形成生物蓄積透過食物鏈產生生物放大效應,對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造成潛在的重大影響。 巴西南里奧格蘭德州農用毒性物質登記分析委員會(Diagro)表示,氟蟲胺暴露與人類膀胱癌發病率較高相關,并且男性生殖系統和胃腸道腫瘤的患病風險也較高;在自然環境中,氟蟲胺被降解為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該物質具有高毒、不易分解,可在體內遠距離轉運乙基生物累積等。環境暴露情況下會對魚類、鳥類和哺乳動物造成風險,具有亞慢性的負面影響和生殖毒性,并對魚類和甲殼動物產生不利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48號公告內容 農業農村部于2019年3月22日發布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48號》,具體內容如下: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及履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相關要求,在風險評估、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對氟蟲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再受理、批準含氟蟲胺農藥產品(包括該有效成分的原藥、單劑、復配制劑,下同)的農藥登記和登記延續。(2)自2019年3月26日起,撤銷含氟蟲胺農藥產品的農藥登記和生產許可。(4)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氟蟲胺成分的農藥產品。 綜上所述,氟蟲胺的使用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大,可替代性產品多是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根本原因。隨著國家對生態環保的重視,以及企業轉型升級和對創新力度的加大,農藥產品發展以高效、安全和對環境更為友好為主導方向,尤其是風險評估的引入及再評價結果的陸續公布,高風險農藥的禁/限用已經成為必然。我們預計未來一段時間內,會有越來越多的品種會被列為禁止使用、限制使用農藥。因此,各企業應主動關注該類消息,在產品登記構思,市場策劃等多角度予以警惕,加快淘汰老品種,增加登記新優品種已時不我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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