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經營農藥行政處罰標準將再次細化,同一違規行為處罰要統一 |
來源:農業農村部、農財網農化寶典 2019-6-3 10:35:00 |
自《農藥管理條例》及《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條例法規正式施行以來,有關農藥生產銷售使用等行為都歸屬農業主管部門管理。今年以來,各省區也在開展大規模的農藥經營審查工作。這其中對違規(法)行為進行處罰,但是在處罰過程中難免存在處罰過重或過輕,或處罰標準缺失等情況。 而以后,這些都會有所改善。為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保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合法、合理、適當地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農業執法人員要充分認識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農業行政執法水平。5月31日,農業農村部制定并公布了《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 行政處罰標準將再次細化 同一違規行為處罰要統一 由于各項政策剛剛施行不久,很多違法違規處罰行為缺乏先例可循,加之多地執法部門執法人員對各項條例了解的不甚透徹,在實際執行的很容易出現標準缺失或標準不一的行為。 我們就以《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為例。若農藥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經營假農藥或在農藥中添加物質。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應當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農藥管理條例》只制定了一個處罰依據,處罰力度還是由執法者來恒定。若出現處罰過輕的情況則不足以保證法規的威嚴,不能夠保證農藥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若處罰過重或者處罰標準不一,則過猶不及,影響農藥經營者的積極性。 對此,《辦法》規定,各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與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相近的違法行為,同一行政區域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應當基本一致。 另外,農業農村部可以根據統一和規范全國農業行政執法裁量尺度的需要,針對特定的農業行政處罰事項制定自由裁量基準。法律、法規、規章對行政處罰事項規定有自由裁量空間的,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自由裁量基準,明確處罰裁量標準和適用條件,供本地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時參照執行。 市、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可以在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對處罰裁量標準和適用條件進行細化和量化。 制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選擇是否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明確是否給予行政處罰的具體裁量標準和適用條件;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選擇行政處罰種類的,應當明確適用不同種類行政處罰的具體裁量標準和適用條件;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選擇行政處罰幅度的,應當根據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具體裁量標準和適用條件;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單處也可以并處行政處罰的,應當明確單處或者并處行政處罰的具體裁量標準和適用條件。 處罰有限度 從輕處罰不得高于罰款最高額的一半 《辦法》指出。法律、法規、規章設定的罰款數額有一定幅度的,在相應的幅度范圍內分為從重處罰、一般處罰、從輕處罰。 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罰款處罰的數額按照以下標準確定: 罰款為一定幅度的數額,并同時規定了最低罰款數額和最高罰款數額的,從輕處罰應低于最高罰款數額與最低罰款數額的中間值,從重處罰應高于中間值; 只規定了最高罰款數額未規定最低罰款數額的,從輕處罰一般按最高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確定,一般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六十以下確定,從重處罰應高于最高罰款數額的百分之六十; 罰款為一定金額的倍數,并同時規定了最低罰款倍數和最高罰款倍數的,從輕處罰應低于最低罰款倍數和最高罰款倍數的中間倍數,從重處罰應高于中間倍數; 只規定最高罰款倍數未規定最低罰款倍數的,從輕處罰一般按最高罰款倍數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確定,一般處罰按最高罰款倍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六十以下確定,從重處罰應高于最高罰款倍數的百分之六十。 針對這條,我們同樣以《農藥管理條例》的第五十五條為例,如果一農藥經營者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且適合從輕處罰情節的。那么,其受到處罰的金額將不高于2.75萬元。 當然,同時具有兩個以上從重情節、且不具有從輕情節的,應當在違法行為對應的處罰幅度內按最高檔次實施處罰;同時具有兩個以上從輕情節、且不具有從重情節的,應當在違法行為對應的處罰幅度內按最低檔次實施處罰;同時具有從重和從輕情節的,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主要情節確定對應的處罰幅度,綜合考慮后實施處罰。 另外,針對違法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危害后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一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同種違法行為;妨礙、阻撓或者抗拒執法人員依法調查、處理其違法行為;故意轉移、隱匿、毀壞或偽造證據,或者對舉報投訴人、證人打擊報復;在共同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脅迫、誘騙或教唆未成年人實施違法行為等情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依法從重處罰。 記錄在案 加大執法宣傳力度 《辦法》要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業執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建立農業行政執法案例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在指導和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中的引導、規范功能。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執法與普法相結合,將普法宣傳融入行政執法全過程,教育和引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法學法、自覺守法。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不得有下列情形: (1)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與受到的行政處罰相比,畸輕或者畸重的; (2)在同一時期同類案件中,不同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相同或者相近,所受行政處罰差別較大的; (3)依法應當不予行政處罰或者應當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給予處罰或未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 (4)其他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情形的。 《辦法》同時指出,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監督制度。農業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違紀、犯罪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依法依規處理。 點擊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1905/t20190531_6316006.htm 了解《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詳細信息。 |
相關閱讀 |
21種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發生趨勢預報 |
10月滅蠅胺原藥產量分析 |
2018年的中國農藥市場將有哪些特點?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