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和化肥如何正確混用?避開這些禁忌 |
來源:網絡 2020-3-2 14:06:00 |
農資產品混用,是我們平時農事操作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大家都知道不同肥料之間、不同藥劑之間,以及不同的藥劑與肥料之間都可以混用來提高利用效率。 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到底什么和什么可以混用,什么和什么之間不能混用,如果把不能混合在一起使用的肥料或農藥,混在一起用了,可能會造成燒根燒苗,產生肥害、藥害等問題。 今天,把常見的不同肥、藥之間的混用知識匯總了一下,供朋友們參考。 一、肥料與肥料混用 不同肥料在混配時,必須要把握下邊這幾個原則: (1)混合后,養分配比要適應于當地的土壤特點和作物需要。 (2)混合后不能降低肥料的肥效(有些肥料混合后會發生化學反應,造成養分損失,不宜混用) 如: 草木灰等堿性肥料不能與硫酸銨、碳酸氫銨、氯化銨等銨態氮肥混用,會增加氮的揮發損失,降低肥效。 過磷酸鈣不能與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堿性物質混用。因為過磷酸鈣含有游離酸,呈酸性,上述堿性物質含鈣質較多,兩者混用會引起酸堿中和反應,降低肥效,鈣還會固定磷元素。 碳銨不能與菌肥混用。碳銨會散發一定濃度的氨氣,對菌肥里的活性菌有毒害作用。 磷肥不能與鋅元素混用。磷和鋅產生化學反應,形成磷酸鋅,降低磷和鋅的利用率。 農家肥不能與堿性肥料混用。人畜糞尿中的主要成分是氮,若與強堿性肥料混用,則會中和而失效。 化肥不能與菌肥混用。化肥有較強的腐蝕性、揮發性和吸水性,和細菌性肥料混合施用的話,會殺傷或抑制活菌體使細菌性肥料失效。 難溶性磷肥不能與堿性肥料混用。難溶性磷肥包括磷礦粉、骨粉等,這些肥料與堿性肥料混合,會更難溶解于水。 具體的肥料間是否可以混合,大家可以參考下面這張圖片:
二、農藥與肥料混用 一般,肥料和農藥之間的混用,大家用得最多的就是葉面肥和農藥之間的混配了。 在混配時尤其需要注意這幾條使用禁忌 (1)堿性農藥(波爾多液,石硫合劑、松脂合劑)不能與銨態氮肥和過磷酸鈣等化肥混用,會使氨揮發損失,降低肥效; (2)含砷的農藥不能與鉀鹽、鈉鹽類化肥混用,否則會產生可溶性砷而發生藥害; (3)堿性化肥如氨水、石灰、草木灰不能與敵百蟲、速滅威、托布津、井崗霉素、多菌靈、葉蟬散、殺蟲菊酯類殺蟲劑等農藥混合使用,因為多數有機磷農藥在堿性條件下會發生分解失效; (4)化學肥料不能與微生物農藥混用。 化學肥料多具有揮發性和腐蝕性,與微生物農藥如殺螟桿菌、青蟲菌等混用,容易殺死微生物,降低防效。 另外,葉面肥與農藥的混用時,要注意混用的順序: 混用順序通常為:葉面肥、可濕性粉劑、懸浮劑、水劑、乳油依次加入,每加入一種即充分攪拌混勻,再加入下一種。 三、農藥與農藥混用 不同農藥之間如何混用,有哪些混配禁忌呢? 首先,我們需要對藥劑類型有一個基本的了解:不同藥劑按其水溶液的酸堿性,常分為酸性農藥、堿性農藥、中性農藥等。
正常情況下: 酸、堿性農藥之間不能混配,混合在一起,會使成分分解破壞,降低藥效、甚至造成藥害。 中性農藥中,如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擬除蟲菊酯類等農藥以及其他常用真、細菌類藥劑,大多數對堿性敏感,很容易受堿分解,不能與堿性農藥混用。 有機硫殺菌劑中,有很多是對酸性敏感的藥劑,如多菌靈、萎銹靈等,對酸反應不穩定;代森鋅、波爾多液等遇酸易分解。 部分微生物農藥如春雷霉素、井崗霉素等不能同堿性農藥混用,就是農作物撒施石灰或草木灰,?也不能噴灑上述農藥。 一般,在農藥標簽上并沒有要求一定要標明其酸堿性,所以大部分都找不到這個指標。但是考慮到使用方便及安全,如果這種制劑對酸堿性環境有要求,往往在注意事項中有特別的說明,例如:本藥劑不得與堿性藥劑或肥料混用等等條款,這些要仔細閱讀。 另外,除了考慮酸堿性方面之外,在混用時還需要考慮以下這幾種情況: (1)某些藥劑不能與銅制劑混用: 如福美雙、代森錳鋅、代森鋅、丙森鋅、代森聯、甲基硫菌靈、硫菌靈以及其他含有重金屬離子的制劑如鐵、鋅、錳、鎳等制劑,跟銅制劑混用,會產生化學反應,導致失去活性,降低藥效,還會引起藥害。 (2)很多農藥品種不能與含金屬離子的藥物混用: 如甲基硫菌靈、硫菌靈可與銅離子絡合而失去活性。 (3)微生物農藥不能與殺菌劑混用: 常用的微生物農藥如殺螟桿菌、蘇云金桿菌、春雷霉素、井岡霉素等不能與殺菌劑混用。因為殺菌劑本身就具有殺菌活性,會殺死或抑制有些微生物,或某些菌的生物活性,導致降低效果。 (4)具有交互抗性的農藥不宜混用 如殺菌劑多菌靈、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合用不但不能起到延緩病菌產生抗藥性的作用,反而會加速抗藥性的產生,所以不能混用。 (5)不同制劑混用時要注意 如果不同的制劑混合后出現絮狀物、大量沉淀、分層、浮油等現象,會導致減效、失效,還會引起藥害! 如: 有機磷類的可濕性粉劑與其他類別農藥的可濕性粉劑混用,會導致懸浮率降低; 可濕性粉劑與乳油混用,有時會出現“破乳”(就是將穩定的乳狀液破壞)的現象; 部分水劑(如乙烯利、殺蟲雙等)與一般乳油混用后,有時會出現“破乳”(就是將穩定的乳狀液破壞)現象; 嘧菌酯不能與乳油狀物質混用等。 混用原則 總的來說,無論是農藥與農藥混用還是農藥與肥料混用,都要遵循下面這些原則: (1)混配后都要保持各種有效成份的化學穩定性。如果混配之后藥液出現不良表現,則不適宜混合使用。混合后即使藥液物理性狀良好,也要先進行小范圍的試驗,看是否容易出現肥害藥害,再大面積使用。 (2)混用農藥前要仔細閱讀說明書。要按產品使用說明書上的要求去做。 (3)混用的農藥品種不宜太多。 一般品種類型不要超過3種,否則它們之間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失效或藥害的風險也就增加。 (4)農藥混配后要盡快用完。 混用農藥要做到現配現用,盡量在較短的時間內用完,不要存放太長時間,長時間放置也易失效。 (5)忌用井水、污水配藥。 井水中含有鈣、鎂等礦物質較多,與藥液易起化學反應生成沉淀物,從而降低藥效。而污水含雜質多,配藥后噴灑時會堵塞噴頭,同時還會破壞藥液的穩定性,降低藥效。 最后,再一次提醒大家,不管是肥料與肥料之間,還是肥料與農藥之間,還是農藥與農藥之間,所有產品的混配都要遵循混配的原則,不能隨意亂配亂用,對于一些把握不準的藥劑,一定要先做試驗,確定安全之后再使用,以免造成嚴重的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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