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曝光15批次不合格肥料,不合格原因令人咋舌! |
來源:農財網農化寶典 2020-5-25 9:48:00 |
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復合肥料等肥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公告。本次監督抽查共抽查55家企業生產的66批次產品,抽查區域為貴陽市、遵義市、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銅仁市、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3家企業3批次產品檢驗不合格,問題產品檢出率為4.5%,問題企業發現率為5.5%。 據悉,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GB/T20413-2017《過磷酸鈣》、GB/T10205-2009《磷酸一銨、磷酸二銨》、GB/T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料》、NY525-2012《有機肥料》等標準要求進行檢驗。 還有一批肥料質量不合格!接著往下看。 近日,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0年第一批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公告。其中關于肥料抽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農用肥料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抽查了復混(合)肥料、過磷酸鈣、磷酸一銨、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肥料級磷酸氫鈣、農用氯化銨等 6 種產品,其中,以質量問題較多的復混(合)肥料為抽查重點,抽查 59 批次,占 86.8%。經檢驗,11 個批次的復混(合)肥料和 1 個批次的過磷酸鈣不合格。 1.未按標準要求正確標識。6 批次復混(合)肥料的標識不合格,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標準要求復混(合)肥料應標明N+P2O5+K2O 總養分的百分含量,其它元素不得計入總養分,但個別企業將其它元素含量計入了總養分,導致標注的總養分偏大,具有一定欺騙性,易誤導農民正確使用。 二是含高氯的產品應在包裝容器上標明產品的適用作物品種和“使用不當會對作物造成傷害”的警示語,個別企業未按要求標注適用作物品種或警示語。標識是農用肥料的一項重要要求,各類肥料標準均有明確、細致的規定,特別是復混(合)肥料,標識要求比較多、也比較復雜,需要正確理解,嚴格執行。 肥料標識不合格,容易誤導農民正確使用,甚至造成農作物損害、減產、絕收等嚴重事件發生。例如,對于煙草等不適用含氯肥料的作物施用了含氯的肥料,易造成作物減產甚至絕收,長期施用高氯含量的肥料還會造成土壤酸化、容易激活土壤中的鋁、錳等元素,毒害農作物,影響農產品品質。 2.總養分低于標明值。1 個批次的復混(合)肥料標明的(N+P2O5+K2O)總養分為≥30.0%,實測值為 27.0%,低于標明值 3.0 個百分點,被判為不合格。總養分不足將直接影響施肥效果,影響農作物生長,同時,復混(合)肥料養分含量是肥料定價的關鍵因素,總養分不夠屬短秤少量行為,損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 3.單一養分不合格。5 批次的復混(合)肥料單一養分不合格,標準要求單一養分含量不應小于 4.0%,且單一養分測定值與標明值負偏差的絕對值不應大于 1.5%,實測 2 個批次的 P2O5含量和 4 個批次的 K2O 含量低于標明值負偏差的要求,2 批次產品的 P2O5、K2O 單一養分含量低于 4.0%(其中 1 批次的 2 項單一養分含量均不符合標準要求)。 有效磷、鉀、氮屬于復混(合)肥料的單養分項目,各種養分對植物的生長有著不同的作用,合理的單養分配比,以充分滿足不同作物需求是科學施肥、增產增收的關鍵,單一養分不合格將影響施肥效果,影響農作物生長,造成減產減收,同時,也增加了農民的肥料成本支出。 4.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標準要求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低于 50%,1 批次復混肥料實測值低于 50%被判為不合格。水溶磷低不利于作物有效吸收 P2O5,影響農作物生長,甚至減產。 5.過磷酸鈣肥料的有效磷(以 P2O5計)、硫(以 S 計)未達到標準要求。過磷酸鈣肥料標準要求有效磷(以 P2O5計)≥12.0%、硫(以 S 計)≥8.0%,1 批次過磷酸鈣肥料的有效磷、硫含量實測值均低于標準要求,該批產品被判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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