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創制亟需國家政策大力扶持 |
來源:《世界農藥》第五期 2020-6-1 9:23:00 |
我國農藥工業經過近70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原藥生產國。同時,人們也欣慰地看到,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農藥創制在平臺建設、體系建設、理論創新、方法創新和品種創新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進步,我國已經成為具有新農藥自主創制能力的國家之一。當前,世界農藥科技已經進入一個新時代,多學科之間的協同與滲透、新技術之間的交叉與集成、不同行業之間的跨界與整合,已經成為新一輪農藥科技創新浪潮的鮮明特征。盡管我國農藥創制已經小有成就,但與跨國公司比仍有較大差距,需要繼續加大創新投入,在國家的重視和大力支持下,不斷提高農藥企業自主創制能力, 做強我國農藥工業,提高農藥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1、我國農藥創制歷程 我國農藥工業是在仿制國外品種的基礎上發展壯大起來的,我國現代農藥創新研究的起步整體晚于歐美國家,在20世紀40、50年代,僅有少數學者開展農藥相關的研究工作。在20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中后期,我國多位農藥學者在有機磷農藥研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先后研究并產業化了一批有機氯、有機磷以及氨基甲酸酯類農藥。與此同時,隨著高效低毒農藥產品的推廣,到了20世紀70年代初,沈陽化工研究院研究和產業化多菌靈,在小麥赤霉病防治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期間還研發了甲基硫菌靈、硫菌靈和甲霜靈等高效內吸性殺菌劑,三唑類殺菌劑系列如三唑醇、三唑酮、烯唑醇和丙環唑等也陸續產業化,并應用到我國農業生產中。 改革開放以來,專利法的修改促進了我國農藥創制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加速了我國由以仿為主、仿創并舉向自主創制轉化。 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建成了北、南兩個農藥創制(工程)中心,形成了沈陽化工研究院和南開大學為主的北方中心,以及以江蘇、湖南、浙江、上海院所為主的南方中心,形成了6個農藥創制基地。兩個中心的建設和運行標志著我國農藥創制工作正式進入新階段。同時支持了一些其他有研發能力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及40余家企業建立農藥創新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中間試驗車間或產業化示范企業。 國家“十五”“十一五”以及“十二五”規劃,都將農藥創制列入重大創新課題,國家“863” “973”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也持續支持農藥創制研究,在此期間,我國農藥新品種的研發和關鍵技術開發工作出現了階段性的欣欣向榮,誕生了一批創新品種、關鍵技術以及新農藥的創制研究理論。在科技部科技攻關(支撐)計劃的支持下,我國農藥創制體系進一步完善,農藥創制所需的相關技術得到了發展,科研單位掌握了技術,積累了經驗,培養了人才,為后續農藥新品種的開發奠定了重要基礎。 經過20多年的努力,由科技攻關和技術支撐項目取得臨時登記證的創制品種已有50余個。創制新品種和技術創新,特別是關鍵技術的突破,極大地提高了我國農藥工業的整體水平,并躋身于具有新農藥自主創新能力的國家行列。 2、農藥創制期待更多突破 我國農藥創制研究主要經歷了仿制、仿創結合及自主創新3個階段。當前,我國許多農藥品種走的依然是傳統的仿制路線。這些仿制產品、“me-too”產品(根據他人已有的結構進行修飾改造)或多或少存在性價比不高、技術來源受制且存在知識產權風險、與同類產品價格競爭激烈、利潤率低、處于價值鏈的低端等缺陷,要提高我國農藥產品的競爭力,必須從傳統的仿制體系走向自主創制與協同創新體系,要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管理部門和協會等進行協同創新,實現農藥自主產品的跨越發展。 在國家的支持下,我國新農藥創制事業取得了重大突破。特別是近10年來,以沈陽化工研究院為代表的我國農藥研究機構在新農藥的基礎研究方面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尤其在農藥靶標的發現、作用機制的研究和新農藥先導發現平臺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研究進展,建立了農藥先導化合物的發現理論、方法和平臺,推出了一批具有潛在開發價值的活性新先導化合物及候選藥物。 “十四五”期間的農藥創制,更是要根據國家農業發展戰略和實際需求,瞄準國際前沿,針對制約我國綠色農藥創制與產業化的關鍵問題,通過農藥等農業投入品基礎研究、關鍵共性技術、產品創制和產業化4類關鍵問題的整合和聯合創新,在綠色藥物新靶標和分子設計、生物農藥合成生物學和RNAi新農藥創制等重大產品創制與產業化等前沿核心技術進行突破。 當前我國新農藥創制體系不斷完善,創制能力和競爭力不斷提高,國家引導農藥工業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格局正在形成,技術創新活動正在由國家行為轉向企業行為。 3、我國農藥創制需要關注的問題 毋庸置疑,當前在我國新農藥創制投入相對不足的情況下,通過新化合物的設計與合成、化合物的生物活性篩選以及作用機制等方面研究,初步形成我國農藥科技創新基礎理論體系和新農藥發現平臺。然而,新農藥創制還存在一些問題。 3.1 我國原始創制結構偏少 目前發現的大多結構是基于國外已有品種的化學結構,許多品種都是經過“me-too”和“中間體衍生法”(沈陽中化農藥化工研發有限公司農藥創制團隊提出的新農藥創制策略。利用關鍵中間體通過直接合成、重要基團替換以及衍生的方式設計、合成新化合物)等途徑獲得,在21世紀上市和研制的64個新農藥品種中,屬于模擬創制的達2/3左右,比較典型的有沈陽化工研究院通過中間體衍生法由烯酰嗎啉開發了氟嗎啉,江蘇農藥研究所及大連瑞澤公司則對蟲酰肼及氟蟲腈進行了結構改造分別開發了2個同系列的新殺蟲劑呋喃蟲酰肼及異丁烯氟蟲腈等。雖然我國農藥創制成果眾多,但多屬于“me-too”研究,真正屬于原始創新的結構為數不多,存在創制方面的知識產權風險。此外,“me-too”得到的結構即使在某些方面比先導結構具有優勢,但使用者往往因為“先入為主”,弱化了“me-too”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3.2 創制過多依賴科研院所 我國農藥創制大多依賴于科研院所,企業新農藥創制的積極性和自主性不高,主要原因是真正創制一個新農藥要耗資1億美元、耗時10年,我國2 600多家農藥企業的科研開發投入費用的總和,還不如一家跨國農藥巨頭的1年的R&D費用多。就算有企業已經投身于農藥創制,但其投入的科研經費及其有限,也往往難于持之以恒。除此之外,技術的相對滯后、人才的匱乏也使得我國農藥企業的創制沒有競爭優勢。近年來,已經有不少專家提出,有實力的企業一定要加入到農藥創制中來,這個問題需要重視。 3.3 農藥科研成果難以落地 怎樣讓更多的躺在實驗室里的科研成果真正有效轉化,應用到農業生產中是行業創新體系中應該重視的問題。有一些科研院所注重實驗室研發創制,不注重科研成果落地轉化;有些科研成果轉化后,后期應用技術開發滯后,也不注重試驗示范,使得自主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低;有的企業過多追求短期利益,面對高昂的登記費用和4~5年等待時間,以及對未來市場的不確定性,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不積極,產品不能得到及時登記。 3.4 制劑研發和創新關注不夠 對農藥行業來說,制劑研發和創新更加關乎我國農藥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企業應該予以高度重視。農藥研發思路要從粗放轉向精細,從注重理化性質轉向注重生物活性。省力化、精準化制劑類型、種衣劑、控釋技術和納米技術等是新劑型研發熱點。此外,與農藥飛防技術相匹配的農藥專用制劑和助劑的研發也是制劑企業升級換代的新機遇。 4、農藥創制亟需國家政策扶持 隨著新《農藥管理條例》的發布,國家對于農藥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比如登記資料要求大幅提高,登記資料新規定對毒理、環境、殘留、藥效均增加了新要求,難度提高;登記試驗要求提高,安全性試驗和藥效試驗等所有登記試驗均必須符合農藥登記試驗質量管理要求等。這些因素盡管提高了農藥準入門檻,有利于規模企業做大做強,但也增加了農藥研發和創新的不確定性和難度。 近10年來,對我國新農藥的創制扶持資源主要來源于政府,政府對于新農藥的創制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同時,近年來,為解決科技成果轉化難的問題,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初步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法規體系。但在實際操作中,這些政策的針對性不夠強,導致科技成果的轉化仍然面臨著“落地難”的問題,如何走好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后一公里”備受關注。 針對我國獲得登記的自創產品不多且市場占有率非常有限的情況,亟需國家出臺相關政策,以市場為導向,扶持自創產品登記及應用技術開發與推廣,助力我國形成更有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的自主農藥品牌。 我國農藥大而不強的困境需要通過技術創新突圍,更需要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來鼓勵企業創新。只有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法治環境、優化扶持政策,才能讓農藥企業從良好的科技創新氛圍中獲得自主研發動力。此外,在農藥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也需要國家加強農藥創新法律法規建設,從源頭上減少農藥專利侵權行為,保護農藥創制的積極性,更加有利于推動農藥產業創新升級,提高國際競爭力。 新農藥創制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鑒于我國農藥創新現狀,無論是在經費方面還是在管理方面、產學研合作機制方面,都需要得到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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