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即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通濟中隊接到群眾舉報,在其轄區一園林機械服務部違規經營農藥,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店內存放一定數量的農藥。經過詢問,當事人承認這些農藥是用來銷售,自己正在準備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本以為農藥經營許可證很快就能辦下來,提前營業“熱熱身”沒什么大問題,結果被執法人員查個正著。由于當事人在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經營農藥的行為,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法人員隨即對其予以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農藥使用與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息息相關,規范農藥經營事關百姓舌尖安全。農藥不等同于一般商品,國家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農藥經營者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農藥。由于大多數的種植戶文化水平較低,用藥往往憑經驗、隨大流,對于假劣農藥辨別不清,使用不當達不到防治蟲草災害的效果,還以造成藥殘危害健康。
為此,即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每年開春第一時間啟動以農資打假為主要內容的礪劍護農1號行動,嚴厲打擊違規經營農資行為。截止目前,已經出動執法人員650余人次,檢查農資經營店280余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30余份,涉及農藥經營案子20余件。下一步,大隊將加大持續執法力度,通過“嚴管重罰”,推動農藥經營日趨規范,全力保障群眾舌尖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