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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企業注意啦!7月1日起,這10種環境違法行為將被重點查處 |
來源:農藥市場信息 2020-6-28 8:43:00 |
6月24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了《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國開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堅行動。堅持精準施策和科學管控相結合,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為重點領域,以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重點企業為重點管控對象,全面加強對光化學反應活性強的VOCs物質控制。 方案要求,7月1日后,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模式,開展執法行動,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不滿足無組織控制要求的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將實施停產檢修的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藥、農藥等行業企業納入執法監管范圍,重點檢查啟停機期間以及清洗、退料、吹掃、放空、晾曬等環節是否符合排放標準要求。 方案強調,重點查處違法情節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查處問題范圍主要包括違反法律法規標準的10種行為: 1. 以敞開、泄漏等與環境空氣直接接觸的形式儲存、轉移、輸送、處置含VOCs物料; 2. 化工等行業使用敞口式、明流式生產設備; 3. 在不操作時開啟VOCs物料反應裝置進出料口、檢修口、觀察孔等; 4. 敞開式噴涂、晾(風)干等生產作業(大型工件除外); 5. 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發生滲液、滴液等明顯泄漏; 6. 有機廢氣輸送管道出現破損、異味、漏風等可察覺泄漏; 7. 高濃度有機廢水集輸、儲存和處理過程與環境空氣直接接觸; 8. 生產工序和使用環節的有機廢氣不經過收集處理直接排放; 9. 擅自停運或不正常運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及VOCs自動監控設施; 10. 石化、化工、有機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肥料制造、煉焦、人造板、家具制造等行業中應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無證排污。 方案提出,對VOCs濃度高的工業園區、企業集群以及治理進展緩慢、群眾投訴強烈、問題突出的企業,加密監督頻次,嚴格依法處罰。將超標問題突出、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的企業,向社會公布,并記入社會誠信檔案,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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