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成癮!農藥企業董事長騙取國家工程款1.6億 |
來源:農財網農化寶典 2020-11-24 8:38:00 |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裁定書顯示,河南一國有農藥企業——鄭州蘭博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博爾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孟連軍,通過虛增工程款的方式,侵吞、竊取、騙取國家撥付的土壤修復工程款共計近1.6億元,而所得貪污款項被孟連軍用于投資,購買房產、車輛,甚至揮霍消費等。 除涉嫌巨額貪污事實,孟連軍還濫用職權、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偽造公司印章等,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鄭州蘭博爾的前身是華北農藥制造廠與河南農藥制造廠合并成立的鄭州農藥廠,當時是國家十三家重點骨干農藥生產廠家之一。經過六十多年的發展,企業已發展成為集農藥、農業、金融、大健康、房地產等開發研制、生產銷售、技術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大型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成為河南省最大農藥生產企業,全國最大的氧樂果生產基地。 6年貪污近1.6億 據刑事裁定書顯示,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孟連軍利用擔任蘭博爾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通過虛增工程款的方式,侵吞、竊取、騙取國家撥付的土壤修復工程款共計15954.7368萬元。 2013年至2016年,蘭博爾公司一期退役南廠區實施污染土壤修復工程,由河南鑫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洲公司”)負責實際施工。工程結束后,孟連軍利用職務便利,指示邰振松等人補辦蘭博爾公司與鑫洲公司招投標手續,在實際決算價的基礎上虛增工程款,在工程款轉入鑫洲公司后,指使鑫洲公司法定代表人邰振松將虛增的工程款轉入其指定賬戶,侵吞公款1590萬元。 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蘭博爾公司二期北廠區實施污染土壤修復工程。孟連軍利用職務便利,指使鑫洲公司等三家公司組成聯合體,確定每立方土方修復價格為940元,操縱聯合體中標并簽訂施工合同后,交由河南豫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豫星公司)和鑫洲公司施工,實際每立方土壤的修復價格虛增500元以上。虛增的工程款13379.2368萬元,孟連軍要求邰振松匯至其指定賬戶,將公款侵吞;將虛增的工程款985.5萬元匯至孫某1以豫星公司名義開設的賬戶,由孟連軍個人控制使用。共計貪污公款14364.7368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巨額贓款被孟連軍個人賬戶以及指定賬戶,用于購買其他公司股權,以及房產、車輛,揮霍。而且所購置的房產分布在北京、珠海、鄭州等地。 數罪并罰,被判無期徒刑 據刑事裁定書顯示,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2019)豫01刑初147號刑事判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孟連軍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15954.7368萬元,貪污數額特別巨大,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作為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損失8914.46萬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作為國有公司的董事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495.34萬元,獲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為獲取融資和開展業務,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和公司印章,其行為又分別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 被告人孟連軍犯數罪,依法應實行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被告人孟連軍貪污、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查扣在案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返還被害單位鄭州蘭博爾科技有限公司;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偽造的印章二枚,由扣押機關依法沒收銷毀。 宣判后,原審被告人孟連軍不服,提出上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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