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開通報:這8 批次肥料不合格 ! |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2021-1-19 8:58:00 |
2021年 1月 5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20 年下半年海南省流通市場農資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具體內容如下: 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省流通市場農資化肥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 155 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 8 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 5.2%。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 GB/T 15063-2009、GB 21633-2008、GB/T 2440-2017、GB/T 20937-2018、NY 884-2012《生物 有機肥》、GB/T 20784-2018《農業用硝酸鉀》、GB/T 20406-2017、NY 525-2012、GB/T 10205-2009《磷酸一銨、磷酸 二銨》、NY 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GB 20287-2006《農用微生物菌劑》、GB/T 20413-2017 Q/YJX 01-2018 等標準要求,對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外觀、縮二脲含量、水分、亞甲基二脲含量、粒度、N 含量、P?O 含量 、K?O 含量、總養分(N+P?O +K?O)的質量分數、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有效活菌數、有機質、PH、糞大腸菌群數、砷含 量、汞含量、鉛含量、鎘含量、鉻含量、粒度(1.00 mm~4.00 mm)、亞甲基二脲含量、細度、霉菌雜菌數定、雜菌率。 本次抽查涉及到的不合格項目為:K?O 含量 、P?O 含量 、N 含量、有效活菌數。肥料以氮、磷、鉀三元素為主,多數企業不考慮加入微量元素,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現有的復混肥國家標準規定:在復混肥中加入微量元素肥料,不得在包裝物上標明。加入微量元素以后,成本升高,只根據 N、P、K 的養分含量計算 價格,這使企業在銷售時因加入量元素使同養分的復合肥在價格上無法與同行進行竟爭。 二是由于加入的中微量元素復 合復混肥中的 N、P、K 發生副反應降低了肥料的肥效。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將移交被檢主體及產品標稱的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2020 年下半年海南省流通市場農資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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