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2020年農藥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
來源: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4-19 9:44:00 |
根據我部2020年農藥監督抽查工作部署,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部門及31家農藥檢驗檢測機構,采取隨機抽查、重點抽查及專項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完成了2020年部級農藥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01、抽查結果 2020年我部組織抽查農藥樣品11,536個,合格樣品11,103個,總體合格率為96.2%,比2019年農藥監督抽查總體合格率88.6%上升了7.6個百分點。不合格樣品433個,不合格率為3.8%,其中檢出假農藥(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或擅自加入其他農藥成分)177個,占檢測樣品總數的1.5%,占不合格樣品數的40.9%。不合格產品按標稱生產企業次數排序匯總情況詳見附件1,不合格產品按被抽查單位次數排序匯總情況詳見附件2。 (一)隨機抽查的產品合格率較高。隨機抽查農藥樣品8,098個,合格樣品7,866個,合格率為97.1%,比總體合格率高0.9個百分點,比2019年隨機抽查合格率89.6%提高了7.5個百分點。 (二)重點抽查的產品合格率偏低。對市場上銷售的近年涉及問題較多的標稱生產企業產品開展重點抽查,重點抽查了1,611個農藥樣品(重點抽查和專項抽查有重合),合格樣品1,498個,合格率為93.0%,比總體合格率低3.2個百分點,比2019年重點抽查合格率82.3%提高10.7個百分點。其中假農藥46個,占重點抽查不合格產品的40.7%。 (三)專項抽查產品質量合格率明顯提高。對生物農藥非法添加化學農藥成分、滅生性除草劑非法添加百草枯成分開展了專項抽查,共抽查2,036個產品(專項抽查和重點抽查有重合),合格產品1,941個,合格率95.3%,比2019年專項抽查產品質量合格率86.9%提高8.4個百分點。其中,抽檢敵草快等滅生性除草劑產品1,949個,合格樣品1,870個,合格率為95.9%,在12個敵草快的農藥樣品、2個草銨膦農藥樣品中檢出百草枯(具體名單見附件3),占所抽滅生性除草劑產品總量的0.9%。抽檢生物農藥樣品87個,合格樣品71個,合格率81.6%,比2019年生物農藥產品合格率64.0%提高17.6個百分點。 (四)單劑產品質量高于混劑產品。檢測的11,536個樣品中,單制劑8,672個,占檢測總數的75.2%,質量合格的8,353個,合格率96.3%;混劑2,864個,占檢測總數的24.8%,質量合格的2,750個,合格率96.0%。 (五)殺蟲劑質量合格率低于殺菌劑、除草劑產品。在檢測的11,536個農藥樣品中,殺蟲劑5,293個,占檢測總數的45.9%,質量合格的5,048個,合格率95.4%;殺菌劑2,293個,占檢測總數的19.9%,質量合格的2,227個,合格率97.1%;除草劑3,633個,占檢測總數的31.5%,質量合格的3,518個,合格率96.8%;其他317個,質量合格的310個,合格率97.8%。 02、主要問題 從監督抽查情況看,不合格產品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同一產品同時存在幾種情況的,重復計算)。 (一)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標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種有效成分)未檢出的產品有111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25.6%。未檢出的農藥有效成分為:阿維菌素、吡蟲啉、蟲螨腈、噠螨靈、敵敵畏、丁硫克百威、啶蟲脒、毒死蜱、高效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苦參堿、樂果、聯苯菊酯、氯氰菊酯、馬拉硫磷、滅蠅胺、氰戊菊酯、烯啶蟲胺、辛硫磷、溴氰菊酯、乙酰甲胺磷、異丙威、茚蟲威、仲丁威、烯酰嗎啉、枯草芽孢桿菌、異菌脲、肟菌酯、戊唑醇、甲霜靈、噁霉靈、嘧菌酯、咪鮮胺、百菌清、多菌靈、三環唑、苯醚甲環唑、丙環唑、甲基硫菌靈、稻瘟靈、春雷霉素、敵草快、2甲4氯鈉、草銨膦、2,4-滴、乙草胺、溴鼠靈等。 (二)擅自添加其他農藥成分。產品中擅自添加其他農藥成分的有93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21.5%。其中,3個產品檢出高毒農藥克百威,在蘇云金桿菌、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等9個產品中檢出二氯異丙蟲酰胺(CAS:500008-54-8)。 (三)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產品中含有標明的有效成分,但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有249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57.4%。 (四)假冒和偽造農藥登記證號。假冒、偽造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登記證不在有效狀態的樣品有64個,占不合格樣品的14.8%。 03、處理意見 (一)依法查處違法經營單位。對涉嫌違法經營假劣農藥的經營單位,要責成當地農業農村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農藥經營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嚴格追查假劣產品來源,對涉嫌違法生產企業、經營單位要一查到底。本次抽樣檢測中,發現經營2種以上假劣農藥的經營單位有36家(見附件5-1),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日常執法檢查,發現問題依法處理。 (二)依法查處違法生產企業。不合格產品的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標稱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對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及時依法查處,涉及吊銷許可證件的,依法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并報請我部依法吊銷農藥登記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尤其是對3種以上假劣農藥的標稱生產企業(見附件5-2),以及非法添加百草枯等禁用農藥的標稱生產企業,要約談其負責人,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三)依法打擊無證生產農藥的行為。對于無證生產農藥(具體名單見附件4)違法行為,經營者所在地和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的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依法追查不合格產品的來源,經營者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要牽頭追查,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者,堅決一查到底,從重從快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有關核查處理情況總結及監督抽查查處情況匯總表(見附件6)報我部農藥管理司(電子版發郵箱:pmd@agri.gov.cn;紙質文件郵寄: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電話010-59192810)。我部將視情況對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核查處理結果予以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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