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評理:這4袋丙溴·滅多威,是否應該沒收? |
來源:農藥市場信息新媒界 2021-6-30 10:23:00 |
對貴州省某區農業農村局近期作出的一項行政處罰決定,筆者認為不妥…… 2021年1月20日,貴州省H區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發現,某農戶在香蔥地噴灑丙溴·滅多威農藥,違反了《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農產品生產中禁止下列行為:……(二)超范圍使用國家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之規定。1月21日,H區農業農村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當事人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任何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依據《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對農產品作無害化處理,沒收其違禁農業投入品,對個人并可處以500元以下罰款;……”之規定,H區農業農村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對施藥香蔥0.3畝進行無害化處理;2.沒收丙溴·滅多威4袋;3.罰款人民幣150元。 《農藥管理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農藥使用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農藥使用者為個人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安全間隔期使用農藥;(二)使用禁用的農藥;(三)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防治衛生害蟲,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生產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有前款第二項規定的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還應當沒收禁用的農藥”。 這里有兩種可能。 丙溴·滅多威屬于限制使用農藥,但屬不屬于《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規定的“違禁農業投入品”呢?如果不屬于,則是H區農業農村局的理解出現了偏差。如果屬于,則要再看《農藥管理條例》的規定。《農藥管理條例》屬于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屬于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顯然,前者的法律地位要高于后者,兩者規定如果不一致時,后者應服從于前者。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六條“使用農業投入品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也支持上述案例應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述案例中,丙溴·滅多威不屬于《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的“禁用的農藥”,因此,不應該給予“沒收”的處罰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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