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加大互聯網違規經營農藥打擊力度 |
來源:農業農村部 2021-7-12 10:10:00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遵照總書記關于有毒有害物質管控、農產品質量安全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央政法委、國務院食安委、國務院安委會的部署要求,依據《農藥管理條例》規定,農業農村部門要全面履行農藥監督管理職責,突出重點領域,強化監督檢查,防范安全風險。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促落實農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加強對高毒高風險農藥生產企業的監管和指導,對劇毒高毒農藥、危險化學品農藥、使用易燃易爆品等原材料的農藥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其是否具有相應的農藥登記證、生產許可證,生產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生產和銷售臺賬是否齊全,電子追溯系統是否齊備,農藥原藥(母藥)生產是否合法,農藥制劑委托加工或受托加工是否涉嫌租借登記證,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是否健全,對涉嫌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督促農藥企業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主體責任,防范安全生產事故。 二、加強農藥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高毒高風險等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專柜銷售、進銷臺賬、實名購買、溯源管理的落實情況,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對無證經營的流動商販要堅決打擊,堵住假冒偽劣農藥流通漏洞。要按照堵疏結合的原則,加強鄉村集貿市場違規銷售殺鼠劑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非法銷售殺鼠劑的行為。對于缺乏殺鼠劑等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門店的縣和鄉鎮,要根據需要增設定點經營門店。要加強對百草枯等僅限出口農藥的監督檢查,發現在境內銷售僅限出口農藥的,要按照《農藥管理條例》和我部第269號公告的規定,依法嚴厲查處。 三、加大互聯網違規經營農藥打擊力度 根據《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限制使用農藥不得利用互聯網經營,利用互聯網經營其他農藥的,應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要重點檢查利用互聯網經營農藥的網絡平臺、網店經營者、直銷平臺等,是否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是否在網上持續公示農藥經營許可證,是否在網上銷售限制使用農藥,是否建立網上銷售產品的經營臺賬,網上銷售的產品是否為“三證齊全”合法產品。必要時可聯合市場監管、公安、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依法打擊網上非法經營農藥的行為。 四、加強農藥使用的監督指導 重點加強對豇豆、韭菜、芹菜等蔬菜使用農藥的監督檢查。指導農民科學使用農藥,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嚴格按農藥標簽標識使用農藥,嚴格落實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制度,牢固樹立農產品質量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識,糾正常規農藥可隨意超范圍使用的錯誤認識。要加強蔬菜生產基地、龍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藥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農藥使用記錄和安全間隔期制度落實情況。近期,媒體反映一些地方紅薯田違規使用農藥造成后茬小麥減產的問題,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舉一反三,加強對紅薯田特別是種薯繁育基地使用農藥的監督檢查,防止違規使用農藥、引發后茬作物藥害事故。一旦發現涉嫌違規使用農藥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強化農藥安全風險管理意識 要組織開展“落實安全責任,推動安全發展”主題宣傳活動,牢固樹立農藥安全管理“四個最嚴”理念。加大《農藥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宣傳培訓力度,進一步強化農業農村部門干部法治觀念、法治思維,將安全風險防范意識貫穿于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業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過程,不斷提高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知法守法意識、安全生產意識。全面落實農藥監督管理屬地責任,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有效防范農作物藥害事故、農藥使用中毒事故,以實際行動慶祝建黨100周年。 各地在農藥監督檢查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工作成效等,請及時向我部農藥管理司反饋總結材料,以便交流宣傳。聯系電話:010-59192810,傳真:010-59191875,郵箱:pmd@agri.gov.cn。 |
相關閱讀 |
農業農村部關于高毒高風險農藥采取禁用措施征求意見 |
《農藥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審查要點、準備事項解讀 |
稻水象甲聯合監測與防控協作組聚會長沙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