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農業農村局通報,該局近期成功查處一起經營“根腐靈”“生根粉”等沒有農藥登記證號的假農藥案……

2021年4月22日,牡丹區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在A公司經營門市檢查時發現的農藥產品“50%的根腐靈可濕性粉劑”(標注生產商為山東菏澤**農業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年10月15日)、“強力生根粉”(標注生產商為鄭州**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沒有標注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均沒有農藥登記證號。經查實,A公司共購進35袋(200克/袋)“50%的根腐靈可濕性粉劑”,銷售4袋(銷售價格為15元/袋);共購進5箱“強力生根粉”(40袋/箱,500克/袋),銷售15袋(銷售價格為10元/袋),總計違法所得210元。
A公司經營農藥產品“50%的根腐靈可濕性粉劑”、“強力生根粉”的行為,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禁用的農藥,未依法取得農藥登記證而生產、進口的農藥,以及未附具標簽的農藥,按照假農藥處理”之規定,應當按照假農藥處理。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
依照《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牡丹區農業農村局對A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經營;2.沒收已登記保存的“50%的根腐靈可濕性粉劑”(共計31袋,200克/袋)、“強力生根粉”(共計185袋,500克/袋);3.沒收違法所得210元;4.并處罰款5000元。以上罰沒款共計5210元。
當事人已于2021年6月6日將罰款上繳至指定銀行,該起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