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物農藥登記管理情況分析 |
來源:《中國生物防治學報》2022年第二期 2022-3-21 7:55:00 |
為進一步減少化學農藥使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2017 年《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農藥登記資料要求》等政策法規頒布。為鼓勵和支持加快發展我國生物農藥產業,國家在生物農藥管理政策上進行重點設計,不僅明確界定了我國的生物農藥范圍,還在登記評審中給予綠色通道,天敵生物予以豁免登記、生物農藥生產企業可豁免進入省級以上化工園區,并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國生物農藥的技術方法標準和評價標準體系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也加大了對生物農藥研發的支持力度,使我國生物農藥產業有了長足的發展,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與化學農藥的快速迅猛發展相比,生物農藥還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對生物農藥登記管理、取得成效、存在問題等進行了分析和梳理。 1 基本情況 生物農藥包括微生物農藥、生物化學農藥和植物源農藥,盡管在整個農藥產業中所占的比例較低,但生物農藥總體勢頭發展良好,且在減少化學農藥使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及特色農作物的有害生物防控中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國家鼓勵發展生物農藥,在政策法規制定上也有一定的優惠政策,但截至2021 年11 月,我國在登記有效狀態的生物農藥品種和產品數量還是比較有限。以有效成分的登記數量測算,全部農藥登記品種共727 種,其中生物化學農藥38 種,微生物農藥54 種,植物源農藥30種,分別占總的農藥登記品種總數的5%、7%、4%。以農藥制劑產品的登記數量測算,全部農藥產品總數43281 個,其中生物化學農藥 624 個,占比 1.4%;微生物農藥 542 個,占比 1.3%;植物源農藥 283 個,占比0.7%。 生物農藥不僅在小麥、水稻、玉米、馬鈴薯等主要的糧食作物取得登記,還在水果、蔬菜等經濟作物上取得登記。根據《農藥登記資料要求》,我國生物農藥主要包括微生物農藥、生物化學農藥及植物源農藥,分述如下。 1.1 微生物農藥 微生物農藥,是指以細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動物或基因修飾的微生物等活體為有效成分的農藥。產量居前的5 個微生物農藥品種分別是蘇云金桿菌、枯草芽胞桿菌、棉鈴蟲核型多角體病毒、金龜子綠僵菌CQMa421 和多粘類芽胞桿菌KN-03。總體上生產品種比較集中,生產規模不大。已經獲得登記的主要微生物農藥品種包括蘇云金桿菌、蘇云金桿菌以色列亞種、甲基營養型芽胞桿菌9912、甲基營養型芽胞桿菌 LW-6、海洋芽胞桿菌、堅強芽胞桿菌、球形芽胞桿菌、枯草芽胞桿菌、蠟質芽胞桿菌、熒光假單胞桿菌、多粘類芽胞桿菌、多粘類芽胞桿菌KN-03、側孢短芽胞桿菌A60、短穩桿菌、地衣芽胞桿菌、解淀粉芽胞桿菌B7900、解淀粉芽胞桿菌B1619、解淀粉芽胞桿菌PQ21、解淀粉芽胞桿菌LX-11、解淀粉芽胞桿菌AT-332、沼澤紅假單胞菌PSB-S、嗜硫小紅卵菌HNI-1、金龜子綠僵菌CQMa421、金龜子綠僵菌、球孢白僵菌、哈茨木霉菌、木霉菌、淡紫擬青霉、厚孢輪枝菌、耳霉菌、盾殼霉ZS-1SB、小盾殼霉CGMCC8325、寡雄腐霉菌、蟑螂病毒、棉鈴蟲核型多角體病毒、茶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甜菜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苜蓿銀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斜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甘藍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松毛蟲質型多角體病毒、菜青蟲顆粒體病毒、小菜蛾顆粒體病毒、粘蟲顆粒體病毒、稻縱卷葉螟顆粒體病毒、蝗蟲微孢子蟲、蘇云金桿菌G033A 等。 1.2 生物化學農藥 生物化學農藥是指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的農藥,一是其對防治對象沒有直接毒性,而只有調節生長、干擾交配或引誘等特殊作用;二是天然化合物,如果是人工合成的,其結構應與天然化合物相同(允許異構體比例的差異)。目前已經登記的生物化學農藥主要包括二化螟性誘劑(順-9-十六碳烯醛、順-13-十八碳烯醛、順-11-十六碳烯醛)、斜紋夜蛾誘集性信息素(順9 反11-十四碳烯乙酸酯、順9 反12-十四碳烯乙酸酯)、綠盲蝽性信息素(丁酸-反-2-己烯酯、4-氧代-反-2-己烯醛)、梨小性迷向素(順-8-十二碳烯醇、反-8-十二碳烯乙酸酯、順-8-十二碳烯乙酸酯)、蘋果蠹蛾性信息素(8,10-十二碳二烯醇)、赤霉酸、赤霉酸 A4+A7、吲哚乙酸、吲哚丁酸、烯腺嘌呤、羥烯腺嘌呤、芐氨基嘌呤、24-表蕓苔素內酯、22,23,24-表蕓苔素內酯、28-表高蕓苔素內酯、28-高蕓苔素內酯、14-羥基蕓苔素甾醇、三十烷醇、S-誘抗素、抗壞血酸、糠氨基嘌呤、二氫卟吩鐵、尿囊素、超敏蛋白、極細鏈格孢激活蛋白、氨基寡糖素、香菇多糖、幾丁聚糖、葡聚烯糖、低聚糖素、β-羽扇豆球蛋白多肽、膽鈣化醇等。 1.3 植物源農藥 植物源農藥是指有效成分直接來源于植物體的農藥。目前已經登記的植物源農藥包括苦參堿、苦參提取物(苦參堿)、魚藤酮、印楝素、印楝籽提取物(印楝素)、藜蘆根莖提取物(藜蘆胺)、除蟲菊素、煙堿、苦皮藤素、桉油精、八角茴香油、狼毒素、雷公藤甲素、莪術醇、蛇床子素、丁子香酚、大黃素甲醚、香芹酚、小檗堿、甾烯醇、茶皂素、螺威、大蒜素、d-檸檬烯、互生葉白千層提取物(萜烯醇)、異硫氰酸烯丙酯、銀杏果提取物(十五烯苯酚酸、十三烷苯酚酸)、補骨脂種子提取物(苯丙烯菌酮)等。 2 主要成效 在《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農藥登記資料要求》等國家政策法規的正確引導下,我國生物農藥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在生物農藥登記管理的政策設計、登記評審的綠色通道、天敵生物的豁免登記、生物農藥的標準體系建設等方面都有長足的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 2.1 優化登記管理政策 2.1.1 優化登記資料要求 2017 年我國新制定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較大幅度地減少了生物農藥的登記試驗,縮短了登記時間,根據藥劑特性,不同類別的生物農藥在毒理、環境、殘留等登記試驗中可作相應減免,顯著降低了登記成本。以微生物農藥為例,不僅可在 1 年內完成多地的藥效試驗,還可減免 19 項環境毒理試驗和殘留試驗,優化了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為生物農藥的發展提供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化學農藥與生物農藥登記毒理學資料要求比較見表1。 2.1.2 建立登記評審綠色通道 2020 年 9 月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推進我國生物農藥產業發展,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和《農藥登記管理辦法》,在確保產品高效安全的前提下,明確提出了生物農藥等產品的登記審批綠色通道措施,對微生物、植物源、生物化學等生物農藥登記給予優先安排技術審查,并在保障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技術審查進程。同時提出,要做好農藥登記綠色通道政策宣傳解讀,強化登記技術培訓和指導服務,引導農藥企業開發、登記高效低毒低風險農藥產品,促進農藥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 2.1.3 出臺天敵生物農藥優惠政策 2017 年新《農藥管理條例》實施后,國家對赤眼蜂、平腹小蜂等害蟲天敵產品豁免登記,生產許可也是備案式管理,相應的生產企業也免于搬入省級以上化工園區。目前,我國商品化的天敵農藥已有多種,主要以殺蟲卵卡、殺蟲卵袋等形式銷售使用,這一措施受到廣大天敵生物農藥生產企業和使用者的歡迎。 2.2 構建生物農藥標準體系 國家一直非常重視化學農藥的標準體系建設,包括產品化學、藥效、殘留、毒理、環境、生產流通及加工等。化學農藥的標準體系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僅化學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就超過了 1 萬項。而我國生物農藥的標準由于投資不足、標準項目立項少、企業登記產品數量占比低等情況,除制定了蘇云金桿菌的產品質量標準外,其他生物農藥的標準都比較缺乏,尤其是專門針對微生物農藥的安全性評價試驗準則和評價方法幾乎是空白。目前,我國制定完成的生物農藥標準累計達到50 多項,主要包括微生物農藥產品質量標準32 項,微生物農藥毒理學試驗準則6 項,微生物農藥環境風險評價試驗準則6 項,微生物農藥環境增值試驗準則3 項,昆蟲化學信息物質產品田間藥效試驗準則3 項。生物農藥標準清單見表2。 2.3 產品市場抽檢合格率逐步提升 近年來,國家加大對生物農藥的市場監管和抽查力度,但2016—2018 年生物農藥的市場抽檢合格率比較低,但 2018—2020 年逐步上升,特別是 2020 年合格率達到 81.6%,比 2019 年生物農藥產品合格率(62.1%)提高 19.5 個百分點(圖 1)。分析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在國家政策的鼓勵和引導下,企業高度重視生物農藥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嚴把質量關,有效提高了產品的合格率;二是蘇云金桿菌、枯草芽胞桿菌、棉鈴蟲核型多角體病毒等微生物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發布實施,生產企業和質量抽檢單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為市場合格率的提升提供了技術保障。 2.4 新農藥登記品種中生物農藥占比快速上升 2019 年3 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再次明確提出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保證讓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農產品的要求。國家農藥管理安全性要求不斷提高,及生物農藥登記與管理不斷得到鼓勵和優惠,企業研發生物農藥新品種的能力逐步增強。近年來新登記的農藥品種中,生物農藥數量逐年攀升(圖 2),已成為新農藥品種的主力軍。2021 年新增登記的 22 個新有效成分中三分之二為生物農藥,分別是蘇云金桿菌HAN055、爪哇蟲草菌Ij01 和JS001、解淀粉芽胞桿菌ZY-9-13 和QST713、貝萊斯芽胞桿菌CGMCC No.14384、殺線蟲芽胞桿菌B16、哈茨木霉菌LTR-2、球孢白僵菌ZJU435、谷維菌素、冠菌素、幾丁寡糖素醋酸鹽、草地貪夜蛾性誘劑、白藜蘆醇等。 2.5 有效防控外來入侵的草地貪夜蛾 原發生在美洲熱帶地區且具有很強的遷徙能力和繁殖能力及為害能力的草地貪夜蛾,于 2019 年入侵我國,并迅速蔓延近 20 個省,造成嚴重危害。由于草地貪夜蛾自美洲向亞洲遷飛過程中,其對玉米、水稻、小麥、甘蔗及棉花等作物為害較重,遷飛過程中所途經的各國都在不斷使用化學農藥進行防治,導致其產生較高的抗性水平。據文獻報道,目前草地貪夜蛾已對 41 種化學殺蟲劑產生了不同程度的抗性,產生抗性的殺蟲劑既包括有機磷類、擬除蟲菊酯類等傳統殺蟲劑,也包括雙酰胺類、多殺菌素等新型殺蟲劑,而且入侵我國的草地貪夜蛾已經攜帶有高頻率的對有機磷類和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的抗性基因。鑒于此,我國為有效防控草地貪夜蛾,不僅登記了吡蟲啉、甲氨基阿維菌素、氯蟲苯甲酰胺等化學藥劑,還登記了蘇云金桿菌、白僵菌等生物農藥,已有效緩解草地貪夜蛾對化學農藥的抗藥性問題。 3 存在問題 近年來,在國家有利政策的推動下,我國生物農藥產業得到了較好的發展。登記品種不斷增多,企業的生產能力和水平不斷增強,市場份額不斷增大,但從產業規模、研發能力、隱性添加、以肥代藥、產品合格率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仍然有較大地提升空間,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產業規模偏小 與化學農藥的產業規模相比,我國生物農藥產業規模偏小,市場占有率還比較低。各類生物農藥中的產量主要由前五位品種貢獻。以天然植物生長調節劑為主的生物化學農藥產量最高,為11694 噸,微生物農藥8000 余噸,植物源農藥7445 噸。生物化學農藥產量居前五位的產品分別為赤霉酸、氨基寡糖素、蕓苔素內酯、三十烷醇和 14-羥基蕓苔素甾醇,產量占生物化學類農藥的 71%。微生物農藥產量居前五位的產品分別是蘇云金桿菌、枯草芽胞桿菌、棉鈴蟲核型多角體病毒、金龜子綠僵菌 CQMa421 和多粘類芽胞桿菌KN-03,占微生物農藥產量的78%。植物源農藥居前五位的產品分別為苦參堿、樟腦、魚藤酮、螺威、雷公藤甲素,占植物源農藥產量的86%。 3.2 研發能力偏弱 我國生物農藥企業受限于基礎薄弱、資金匱乏、人才短缺等不利因素,生物農藥整體行業的研發創新能力偏弱。從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第8 屆和第9 屆評審的生物農藥品種及其產品情況來看,我國自主研發的生物化學農藥品種比較少,而植物源和微生物農藥的品種數量相對較多,但植物源和微生物農藥又存在速效性較差、質量難以控制等問題。市場上缺乏優秀的生物農藥品種及產品,我國生物農藥的整體研發和創新能力還是處于偏弱狀態,與國際主要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3.3 隱性添加化學農藥問題突出 據近年來市場抽檢情況看,部分生物農藥制劑產品存在非法添加氯蟲苯甲酰胺、蟲螨腈、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啶蟲脒、仲丁威、百菌清、吡蚜酮、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唑蟲酰胺、克百威、氟蟲腈等化學農藥的情況。生物農藥隱性添加化學農藥一直是生物農藥市場監管的突出問題,也一直被列為生物農藥市場抽檢的重要內容。 3.4 以肥代藥問題突出 由于我國農藥和肥料都需要登記,且登記門檻有較大差距。個別企業將其產品以肥料獲得登記,而在銷售環節,宣傳其肥料產品具有治病殺蟲等農藥功能,擾亂了肥料、農藥市場秩序。正規生產銷售的微生物肥料、農藥企業對此反映強烈。這類問題以植物生長調節劑和微生物農藥的“以肥代藥”的問題最為突出。“以肥代藥”有其登記門檻的政策根源。我國對微生物肥料和微生物農藥均實行登記管理制度,但在政策引導、登記資料要求、檢測內容和試驗完成周期上有顯著差異。微生物肥料方面,微生物肥料生產企業可自行完成驗證肥效的田間試驗,由肥料登記受理機構對產品質量、菌種鑒定、毒理測試等展開檢測,檢測費及登記費用由財政承擔,企業成本較低,登記申請受理后9 個月內就可以拿到登記證。微生物農藥方面,企業需完成產品特性、藥效、毒理、環境影響等檢測或試驗,其費用由企業承擔,然后提交登記評審。原藥、制劑產品(非新農藥)完成登記的成本在 50 萬元以上。毒理、環境等檢測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需半年以上,田間藥效試驗需 1~2 年,評審需要 9 個月。在資料評審時,微生物農藥可申請綠色通道,加快審批進程。微生物農藥的登記要求和技術標準等顯著高于微生物肥料,這就是部分不法企業“以肥代藥”的主要原因所在。 3.5 制劑的劑型單一 化學農藥的劑型豐富,有 60 多種,生物農藥劑型比較單一,特別是微生物農藥和植物源農藥。在生物化學農藥、微生物農藥和植物源農藥三類主要生物農藥中,生物化學農藥的劑型較為豐富,有可溶液劑、乳油、粉劑、可濕性粉劑、可溶粉劑、懸浮劑、微乳劑、顆粒劑、水分散粒劑等;而微生物農藥劑型一般僅包括顆粒劑、可濕性粉劑、水分散片劑、懸浮劑和種子處理懸浮劑;相對而言,植物源農藥的劑型更為單一,一般只有可溶液劑、微乳劑或乳油等。 3.6 產品合格率較低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持續組織開展對生物農藥的市場專項抽查,一般每年抽檢生物農藥產品600~700個,生物農藥的質量合格率一直比較低,一般在 50%左右,但 2021 年有了顯著提高。當然,這與生物農藥本身的特殊性密切相關,如一些穩定性較差的生物信息素類農藥和微生物農藥,不僅需要低溫儲存,且質量保證期也比較短;在市場上流通的這類產品,很容易分解或失活,致使檢測不合格。 3.7 微生物農藥制劑產品無菌株編號 真菌、細菌等微生物農藥制劑產品因為沒有菌株編號,而讓市場管理者、技術人員和使用者誤認為相同的一大類微生物農藥(如蘇云金芽胞桿菌、綠僵菌、白僵菌、哈茨木霉等)功能相同,只需要簡單比較含量和價格,其實用不同的菌株生產加工的制劑可能在有害生物的防效上有很大差異,而農民作為購買者并不清楚這些,這就導致市場惡性競爭,農業生產受損;甚至一些企業在取得農藥登記證后,隨意更換菌株,給微生物農藥登記、管理和使用造成潛在的風險。 4 未來展望 生物農藥近年來一直“叫好不叫座”,有企業研發能力偏弱和研發投入少等客觀原因,也有其自身的原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因其產品的特殊性,田間效果受環境條件影響比較大,不同企業的不同菌株對應的產品在田間的表現也存在較大差異;二是生物農藥起效慢,不能滿足農民對速效的要求,限制了其推廣應用的面積。盡管目前生物農藥產業和市場份額有限,但由于其有較為特殊的作用機制,因此生物農藥在今后解決化學農藥的抗藥性問題,降低經濟作物的化學農藥殘留超標風險,減少或降低化學農藥的用量和施藥次數,進一步豐富我國植物保護的綜合防治策略,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深遠意義。 4.1 強化技術創新,創制新生物農藥 從發達國家的研發來看,生物化學農藥和微生物農藥及植物源農藥還是要在技術創新上下功夫,不僅是要做好新化合物的仿生合成、高效菌株的發現或基因修飾,還要在生產工藝、加工技術及產品劑型等上加大研發力度和科技投入。一個或幾個優秀的生物農藥品種的創制及商品化,會引領生物農藥整個產業的快速迅猛發展。 4.2 加強技術評審,做好源頭把控 針對微生物肥料和微生物農藥界限不清的問題,有必要對接貫通微生物菌種用于肥料、農藥的要求,同一菌株根據其功能作用在肥料、農藥中擇一登記,不可兩個都登記。建議規范用于肥料、農藥的微生物菌種身份管理,給予唯一編碼并長期有效。可以積極爭取多渠道的研發資金和技術支持,對已登記的9098個微生物肥料、553 個微生物農藥進行菌株鑒定,對新申請登記的產品統一菌種鑒定并錄入數據庫。 4.3 加強技術鑒定,做好安全評價 有必要加強對生物化學農藥、微生物農藥、植物源農藥的合成工藝或加工工藝、產品質量標準、質量保證期、冷熱儲穩定性、有效性影響因素等的技術鑒定,完善其安全合理使用技術規程;有必要借鑒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的管理經驗,加強微生物農藥菌株的遺傳物質的定性鑒定,加強微生物農藥有毒代謝物、植物源農藥有毒雜質的管理,逐步建立微生物農藥和植物源農藥的負面清單,尤其是產生真菌毒素的真菌農藥清單、植物毒素清單等。 4.4 創建標準體系,做好技術支撐 近年來,我國生物農藥的標準體系已經初步建立,但下一步還要根據生物農藥行業發展需求,繼續組織科研單位和農藥生產企業等做好相關技術標準制定。逐步建立健全我國生物農藥標準體系,包括國標、行標、地標、團標及企標,也包括產品質量標準、檢測方法標準、評價方法標準等;有必要積極向標準化主管部門申請建立生物農藥標準委員會,歸口農業農村部門管理,將生物農藥標準體系建設作為重點,盡快制定一批、修訂一批、完善一批生物農藥標準,為生物農藥產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4.5 強化技術優勢,擴作經濟作物 生物農藥的應用成本高,受環境條件影響大,在登記作物上可以重點考慮環境條件相對穩定的設施農業,或田間管理條件好的經濟價值高的特色作物,這樣不僅能讓生物農藥更好地發揮其產品優勢,還能確保生產出更優質的農產品,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促進農民增收。 4.6 加強市場監管,優化營銷環境 加大植物生長調節劑、葉面肥、微生物農藥、植物源農藥、微生物肥料的市場監督抽查力度,特別是對宣傳農藥功能的葉面肥、微生物肥料產品加大處罰力度,依據《農藥管理條例》規定按假農藥處理,優化農藥營銷環境。對質量不合格的葉面肥、微生物肥料、農藥產品加大曝光力度,堅決從重從快從嚴處罰。 4.7 立足產品特色,做好應用推廣 生物農藥的應用受環境條件影響比較大,要在推廣應用環節加強核心技術指導,重點強化其質量保證期、不利于藥效發揮的氣候條件和其他影響因素及特殊的注意事項等;還要結合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行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東北黑土地保護試點等項目,采取各級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繼續支持包括生物農藥的推廣應用,減少化學農藥用量,助力農業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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