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發現,許多中文文獻使用不規范的農藥水分散粒劑劑型代碼“WDG”……

如《青海農林科技》2022年第1期《65%苯·二甲·氯吡WDG對春小麥田闊葉雜草防除效果》,《雜草學報》2021年第2期《75%噻吩磺隆·苯磺隆WDG對RTDS春油菜田一年生闊葉雜草防除效果與安全性》,《上海農業科技》2020年第4期《50%吡蚜酮·呋蟲胺WDG防治稻飛虱效果簡報》,《大麥與谷類科學》2019年第6期《35%氟唑磺隆WDG對春小麥田一年生雜草防除效果及安全性評價》,《湖北農業科學》2018年第24期《20%雙氟·氟氯酯WDG對小麥田抗性闊葉雜草防除效果及安全性評價》等。
我國國家標準《農藥劑型名稱及代碼》(GB/T 19378-2003、GB/T 19378-2017),等同采用FAO/WHO標準和CropLife劑型及代碼,規定水分散粒劑(英文名稱:water dispersible granule)的劑型代碼為“WG”,而非“WDG”。盡管該標準為推薦性標準,不具有強制性,但已經實施多年,農藥界對此已經約定俗成并予以認可。
為與國際標準接軌,請有關方面切實引起高度重視,今后不宜再使用“WDG”劑型代碼,而應使用規范的“WG”劑型代碼,特別是在期刊、報紙、標準、專利等正式出版物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