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芹菜產量,南通一名種植戶在大棚里使用禁用農藥驅蟲。南通通州區法院日前判決這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李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法院同時責令其在省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支付懲罰性賠償款5000元。

李某某是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成員,承包40多畝地種芹菜、絲瓜、黃瓜等。去年3月,他發現田里蚯蚓增多,因為怕蔬菜幼苗根系松動而無法出苗,將農藥甲拌磷撒在三個大棚里滅殺蚯蚓。去年6月,李某某將未經送檢收割的125公斤芹菜運到無錫某農產品市場銷售,經營所得500元。經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抽檢,這批芹菜的甲拌磷含量嚴重超標,通州區檢察院隨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據介紹,甲拌磷是農業農村部《禁限用農藥名錄》中的禁用農藥,短期內人體大量接觸會急性中毒,長期食用甲拌磷超標的食品對健康有一定影響。調查發現,2021年3月,通州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務局工作人員向李某某發放《國家禁用和限用農藥名錄告知書》,李某某簽署了承諾書、責任書。法院認為,李某某明知甲拌磷為禁用農藥依然使用并銷售芹菜供人食用,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行為還侵害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目前,當地相關部門已聯系檢測機構對案涉土壤進行檢測和管控,并加強農產品安全督查檢測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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