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授課、推銷劣質化肥!判刑1年,罰金10萬 |
來源:枝江市人民法院 2024-1-2 10:51:00 |
肥料、農機等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物資,關系到農民收入、鄉村振興,枝江法院依法嚴厲懲處生產、銷售偽劣化肥的行為,對制售假化肥零容忍。 被告人錢某某以每噸600元的價格,多次從外地公司購入未經檢驗的“腐植酸酵母有機功能肥”。 湖北省枝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枝江市江口社區某賓館查獲被告人錢某某存放于此尚未銷售的“腐植酸酵母有機功能肥”554袋,貨值金額共計66480元。 經檢驗,上述化肥水分(游離水)不符合企業標準,有效磷(P2O5)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包裝上標注的含量;經枝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上述化肥均為不合格產品。 被告人錢某某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達94440元,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66480元,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應受刑罰處罰。 最終,枝江法院以被告人錢某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化肥是農民種植農作物時不可或缺的生產物資,對農作物的生長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枝江法院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犯罪行為,堅決維護農民切身利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全力打造健康有序的優質營商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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